更新时间:2019-11-22 16: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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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论刑法第13条但书的功能[1]
一、但书与犯罪概念的关系
二、但书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三、但书与犯罪认定的关系
四、但书与犯罪停止形态的关系
五、结语
论我国刑法典的轻罪化改造[1]
一、“重罪重刑”式刑法典之流弊
二、犯罪圈的轻罪化改造
三、法定刑的轻刑化改造
形式和实质的解释论之争与犯罪论体系的选择[1]
一、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混乱的战场
二、穿越迷雾——两类解释论之争的核心问题依然是犯罪论体系的选择
三、分层式逻辑判断还是平面式综合判断——德日犯罪论体系与我国传统犯罪构成体系的比较与取舍
成立犯罪最低标准意义上的犯罪构成理论之批判[1]
一、“最低标准论”偷换了犯罪成立这一概念
二、“最低标准论”对犯罪构成要件的功能作了歪曲的理解
三、“最低标准论”会导致基本犯的犯罪构成要件陷入无法确定的状态
四、“最低标准论”导致犯罪构成符合性评价与犯罪形态符合性评价被人为地割裂为两个独立的、前后衔接的步骤
从既遂标准的层次性理论看加重犯的既遂问题[1]
一、既遂标准的层次性理论之引入
二、既遂标准的层次性理论在加重犯既遂问题中的贯彻
三、既遂标准的层次性理论在不同类型加重犯的既遂问题中的展开
四、结语
海峡两岸犯罪停止形态立法比较研究[1]
一、犯罪既遂的立法之比较
二、犯罪预备的立法之比较
三、犯罪未遂的立法之比较
四、犯罪中止的立法之比较
五、完善我国大陆犯罪停止形态的立法之建议
数额犯基本问题研究[1]
一、数额犯概念的界定
二、数额犯数额的性质
三、数额犯的既遂与未遂之区分
数额加重犯基本问题研究[1]
一、数额加重犯的概念之辨正
二、数额加重犯的既遂与未遂之区分
三、数额加重犯未遂的认定与处罚
论结果加重犯的构造[1]
一、基本犯罪
二、加重结果
结果加重犯的未遂问题新论[1]
一、加重结果未发生时结果加重犯的既遂、未遂问题
二、基本犯未遂时结果加重犯的既遂、未遂问题
三、结语
论后劳教时代法律制裁体系的完善[1]
一、三种替代措施观点之争及其评价
二、分流论正当性的根据
三、分流的具体方案
四、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相关剥夺人身权利措施的完善
刑罚配置结构调整论纲[1]
一、调整死刑配置
二、调整自由刑的配置
三、调整财产刑的配置
四、调整资格刑的配置
五、协调罪种间的法定刑配置
刑罚结构调整的反思与前瞻[1]
一、死刑罪名的削减问题
二、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威慑力的强化问题
三、管制刑的完善问题
四、刑罚结构调整前瞻
死刑改革问题新思考[1]
一、《刑法修正案(九)》对死刑制度的修改
二、对《刑法修正案(九)》中修改死刑规定的评价
三、对我国死刑改革的展望
四、附论
死刑替代措施:一个需要警惕的刑法概念[1]
一、死刑替代措施的概念之辨析
二、构建死刑替代措施的理论根据之辩驳
三、死刑替代措施忽视人权保障的负面后果之警惕
论我国终身自由刑制度的改革[1]
一、世界范围内终身自由刑制度的概况
二、我国终身刑制度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我国学界关于终身刑制度改革的主要建议
四、我国终身刑制度的改革路径
论犯罪人的财产状况对罚金数额的影响[1]
一、罚金数额影响因素的四种立法例
二、罚金数额的影响因素在我国立法及司法解释中的演变
三、我国刑法理论对罚金数额影响因素在认识上的分歧
四、对犯罪人的财产状况在罚金数额确定过程中应然地位的分析
五、对“天价罚金”案中犯罪人财产状况对罚金数额影响问题的分析
六、结语
论《刑法修正案(八)》中的禁止令制度[1]
一、关于禁止令制度的具体规定
二、禁止令制度增设的背景及其意义
三、禁止令制度解析
四、禁止令制度的适用
五、禁止令制度的完善
减轻处罚制度立法再完善之探讨[1]
一、减轻处罚制度修改的背景
二、对修改后的减轻处罚制度的评价
三、关于减轻处罚制度再完善之建言
坦白从宽制度入刑的思考[1]
一、坦白从宽制度入刑的背景
二、坦白从宽制度入刑的正当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