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制度也作为意识形态的周礼
需要并获得了官僚制和分、封、建的制度支持, 嫡长继承制得以确立了。但在西周初年, 从周礼的创制中似乎可以察觉, 并进而推断, 有远见的政治家如周公已看到, 分封制的潜在弊端。在如此且日渐辽阔的疆域内, 长期实践分封制和嫡长继承, 天子与各诸侯国国君之间, 各诸侯之间, 以及在诸侯国内部, 血缘关系都会不断稀释。由于交通、交流不便, 各诸侯国间不会有多少政治、经济和文化交往和联系, 各诸侯国国君之间甚至终身难得见一面。既然相互间没有什么利益交换和依赖,各诸侯国事实是或最终会变成各自独立。很难指望日渐稀薄、最终仅具符号意义的血缘关系能维系周王朝以分、封、建确立的宪制。这个政治共同体既然借助血缘关系紧密得以构成, 就完全可能因血缘关系淡化而终结。所谓的宗法亲缘关系变成概念空壳, 以宗法血缘为基础的社会就迟早会让位于基于地缘利害和政治竞争的社会。利益交换和竞争肯定会激化诸侯国间的矛盾和冲突, 引发激烈的政治军事冲突, 诸侯强国觊觎、侵犯、掠夺诸侯弱国的土地、人民、财富、地位和权力, 甚至吞并。
这意味着, 如不能不断自我重构 ( re-constitution) 当时看来别无选择的宗法封建制, 一时作为宪制架构, 可行、必要且无可替代, 却很难长治久安。人类无法靠努力就炼出长生不老万世太平的仙丹。
但明智、清醒和务实的政治家也知道,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经世致用, 始终要面对的首先是当下, 因为“长期来看, 我们都完了” 。1 每代人只能基于其现有的资源首先回答当代人的问题。重要的不是幻想有什么制度, 可以令历史在此终结, 只能尽人力建一种在当时看来最可行、并仅在此意义上最好的制度。如果有问题, 肯定有问题, 那就建立一些辅助或支援制度, 组成制度体系; 有些问题, 只能留待后代, 相信他们有能力, 通过制度、经验和资源的世代累积, 逐步解决。只能如此。这是一种务实、保守但又开放的态度。
西周政治精英希望能发现或创造某种机制, 尽可能不断提醒各诸侯国国君他们的共同利益何在, 促使他们忠于并服从周天子以及各自的大宗, 并相互支持。即便不可能完全消除利益纷争, 也一定要弱化这种利益纷争的强度, 至少要推迟因利益纷争引发宪制崩溃。以封建宗法制为基础, 西周初年伟大政治家周公创造了既是宪制辅助制度, 也是国家正统宪制 (政法) 意识形态的“周礼”, 通过定期祭祀西周统治集团的共同远祖, 强化周王室血缘群体的内部认同和团结, 令“民德归厚” 。2因此, “人无礼不生, 事无礼不成, 国家无礼不宁” ,3 古代思想家真的很务实, 也很明白, 创制礼, 就是要让贤人乃至普通人遵循规则, 好做事, 做成事, 国家太平, 而并非真想培养出什么圣人来。
“礼有五经, 莫重于祭” ,4 因为无论是否自觉, 集体祭祀仪式会提醒各国诸侯, 提醒卿大夫和各小宗, 他们的共同祖先, 共同的生物渊源和整体的政治利益, 不但会唤起理性的血缘、亲缘和家族意识, 有时甚或常常还催生一种准宗教的神圣情感, 一种归宿感, 一种悲悯感, 苍茫的, 天人合一, 有利于家族的团结。祭祀也是家族的集体行动, 既向外部社会, 也向血缘群体内部, 展示了这个集团的组织结构, 各自在此群体中的权利义务, 强化等级意识, 并将这种意识特定化。周礼因此为早期中国提供了一种仪式化和可操作的政治哲学和社会哲学, 起到了宪制/政法/社会意识形态的作用, 与当时的宪制互动且互补。
周公的这一制度和宪制/政法意识形态设计是天才的, 不但——至少起初——有较强的规范力量, 还会自动执行。但有什么能抵抗时光和利益的侵蚀呢? 几代人过后, 当年的亲属就如同陌路人, 仪式就会变成没有实在意味的套路, 曾经饱满的亲情只剩下声音的空壳, 没有任何实在力量可以遏制那总是蠢蠢欲动的利益冲动了。春秋时期, 礼崩乐坏,“弑君三十六, 亡国五十二, 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 ,5子弑父和少凌长频繁出现, 由此可以理解孔子为什么作《春秋》, 为什么儒家将“乱臣”同“贼子”相连和并列。6
春秋后期, 礼乐征伐已经自诸侯出, 自大夫出, 甚至陪臣执国命。尽管郡县已在某些诸侯国出现, 却还只是临时的政治军事措施, 未能作为重构整个农耕中国的制度模范进入政治家的视野, 也没有出现新的可行且强有力的普遍政治规范。诸如孔子这样的政治家, 看到众多诸侯屡屡且肆无忌惮地违反周礼, 也只能对着自己喊喊“是可忍也, 孰不可忍也” 。最多也只能“知其不可而为之” ,7 周游列国, 奔走宣扬“非礼勿视, 非礼勿听, 非礼勿言, 非礼勿动。”8 重大且根本的宪制变化,还要等大约一个世纪, 战国时期, 各诸侯国开始逐步用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更要等到秦始皇统一中国, 全面推行郡县制, 中国宪制才算再次重构 ( re-constitution) 。
即便如此, 也不能说周公的“周礼”作为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努力失败了。在未能长治久安的意义上, “周礼”是失败了。但“终结历史”历来是神学家的呓语, 不是真有意义的评价制度成败的标准。所有在时间中发生的, 都会在时间中消失, 不可能有能终结历史的长治久安。务实的底线标准也许是, 如果没有“周礼”, 周王朝可能持续多久? 会更长久吗? 这是一个不可能获得的反事实。
务实地看, “周礼”的意义其实已足够深远。即便郡县制确立后,以周礼表现的宗法制也没在中国社会消失, 相反, 一直在中国社会扮演了重要角色。在国家政治层面, “家国同构”在一定层面上塑造了此后两千年中国人的政治想象。一代代中国人有意将国家政治蒙上家庭的温情脉脉。不但夸张地断言“欲治其国者, 先齐其家”, 并以忠、孝同义为由, 期待“君子之事亲孝, 故忠可移于君” ,9 乃至认定“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 ,10 尽管从历史实践来看, 这更多是说说而已, 有零星实践, 却从来没落实为制度。
“礼”的最重要实践场域也许是在农耕村落社区, 国家的最底层。那里“天高皇帝远”, 国家无法为之提供正式制度, 或无法提供足够的正式制度, 基于家庭血缘关系的礼因此成了普通民众生活自觉借助和依赖的基本制度, 是组织家族和民间社会的最基本的架构, 持续发挥作用。这种农耕社区实践也为历代王朝坚持以儒家为正统政治法律意识形态创造了最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11
1 凯恩斯的名言: “用长期来指导当下实在误人子弟。因为长期来看, 我们都完了。”原有的着重号。 John Maynard Keynes, A Tract on Monetary Reform, Promethus Books, 2000 ( originally 1923), p. 80.
2《论语译注》, 前注 〔15〕, 第6 页。又请看: “今后我们的队伍里, 不管死了谁……我们都要给他送葬, 开追悼会。这要成为一个制度。……用这样的方法, 寄托我们的哀思, 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毛泽东: 《为人民服务》, 载《毛泽东选集》 (3), 人民出版社1991 年,第1005页。
3“故礼之生, 为贤人以下至庶民也, 非为成圣也, 然而亦所以成圣也。” “为政不以礼, 政不行矣。” “礼之于正国家也, 如权衡之于轻重也, 如绳墨之于曲直也。故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 国家无礼不宁。”梁启雄: 《荀子简释》, 中华书局1983年, 第366、 368、 371页。
4《礼记正义》, 前注 〔9〕, 第1345页。
5《史记》, 前注 〔6〕, 第3297页。
6“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孟子译注》, 前注 〔8〕, 第155页。
7《论语译注》, 前注 〔15〕, 第24、 157页。
8《论语译注》, 前注 〔15〕, 第123页。
9《孝经注疏》,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第46页。
10《后汉书》, 中华书局1965年, 第918页。
11 苏力: 《纲常、礼仪、称呼与社会规范——追求对儒家的制度性理解》, 载《中国法学》 2007年5期。又请看, 本书第2、 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