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燃料和动力费用的分配
一、燃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燃料也是材料,因而燃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程序与上述原材料费用分配程序和方法基本相同。
企业对发生的燃料费用是否需要单独进行分配与核算,取决于企业燃料费用额的大小和企业对燃料费用进行管理的要求。通常情况下,燃料费用是并入原材料费用统一核算的,但是如果燃料费用发生额较大,企业需要加强管理,可以单设“燃料”账户进行核算。对发生的燃料费用也可以与动力费用一起,在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中单设“燃料与动力”成本项目予以反映。
【例3-6】 红星工厂燃料费用消耗较大,在成本项目中设置“燃料与动力”项目。该公司2019年6月直接用于甲、乙两种产品生产的燃料费用共为70000元,甲、乙两种产品所耗原材料费用按比例分配,甲产品消费原材料200000元,乙产品消费原材料150000元。另外,辅助生产车间耗用燃料费用70000元,其中供电车间56000元,机修车间14000元。
甲、乙两种产品应负担燃料费用为:
燃料费用分配率==2
甲产品应负担燃料费用=20000×2=40000(元)
乙产品应负担燃料费用=15000×2=30000(元)
根据以上资料,编制燃料费用分配表,如表3-7所示。
表3-7 燃料费用分配表

根据“燃料费用分配表”分配燃料费用并记入有关科目,其会计分录如下:

二、外购动力费用的计算
外购动力费用支出的核算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每月支付动力费用的日期基本固定,而且每月付款日到月末的应付动力费用相差不大,将每月支付的动力费用作为应付动力费用,在付款时直接借记各成本、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2)一般情况下要通过“应付账款”账户核算,即在付款时先作为暂付款处理,借记“应付账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月末按照外购动力的用途分配费用时再借记各成本、费用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冲销原来记入“应付账款”账户借方的暂付款。“应付账款”账户借方所记本月所付动力费用与贷方所记本月应付动力费用,往往不相等。借方余额,为本月支付款大于应付款的多付动力费用,可以抵冲下月应付费用;贷方余额,为本月应付款大于支付款的应付未付动力费用,可以在下月支付。
三、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
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动力费用应该单独记入产品成本的“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
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在有仪表记录的情况下,应根据仪表所示耗用动力的数量以及动力的单价计算;在没有仪表的情况下,可按生产工时比例、机器工时比例、定额耗用量比例分配。其计算公式为:

【例3-7】 某企业生产车间直接用于甲、乙两种产品生产的外购动力费用为15000元。该企业规定以生产工时比例为标准进行分配。其中,甲产品的生产工时为25000小时,乙产品的生产工时为12500小时。计算动力费用的分配。
动力费用分配的计算如下:
动力费用分配率==0.4(元/小时)
甲产品应分配的动力费用=25000×0.4=10000(元)
乙产品应分配的动力费用=12500×0.4=5000(元)
四、分配结转外购动力费用的账务处理
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通过编制外购动力费用分配表进行。直接用于产品生产,设有“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的动力费用,应单独记入“基本生产成本”总账账户和所属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和借方;直接用于辅助生产的动力费用,用于基本生产和辅助生产但未专设成本项目的动力费用、用于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动力费用,则应分别记入“辅助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总账账户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外购动力费用总额应根据有关转账凭证或付款凭证记入“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
【例3-8】 红星工厂有一个基本车间生产甲、乙两种产品,另外还有两个辅助生产车间——供电车间和机修车间。根据各部门本月消耗外购水费汇总情况编制的外购动力费用分配表,如表3-8所示。
表3-8 外购动力费用分配表

根据外购动力费用分配表分配外购动力费用并记入有关科目,其会计分录如下:

如果生产工艺用的燃料和动力没有专门设立成本项目,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费用和动力费用,可以分别记入“原材料”成本项目和“制造费用”成本项目,作为原材料费用和制造费用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