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历史文献辑译(第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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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3年12月20日第65号部令

Portaria Ministerial No.65 de 20 de Dezembro de 1873

呈交给陛下政府的大量文献表明,在由中国出口苦力到外国的契约华工出洋的活动中,出现了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和灾难;陛下政府认为,尽管葡萄牙当局付出了持续的努力,制定了最为严厉而详细的规章制度,并认真地监督执行,仍不能避免经由澳门港口的华工出洋活动中发生悲惨的混乱状态,因此,不能容忍在葡萄牙国家的领土上继续在官方庇护下经营一种与一个基督教文明国家的正义原则和人道精神相违背的产业,故通过海事海外部命令澳门—帝汶省政府总督,根据《华工出洋章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禁止经由澳门港口运输契约华工出洋,上述章程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后,只允许自由移民,且系前往葡萄牙的其他殖民地;该省政府应该采取与港英当局现行章程相类似的规定。此决定由该部部长电告该省总督,内容完全一样的公文随后寄到。

若昂·德·安德拉德·科尔沃,1873年12月20日,于王宫。《英国驻葡萄牙公使莫雷致德尔比文》附件 2《海军与殖民大臣在1874年届议会提出的关于停止澳门移送中国契约移民出洋的文件和备忘录(简摘)》(一)收录该部令。参见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二辑《英国议会文件选译》,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489页。

——Boletim Official,Vol.XX,No.9,28-02-1874,p.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