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论 中国的宪制难题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民谣
多难以固其国, 启其疆土。
——《左传》1
“蚕丛及鱼凫, 开国何茫然!”从国家构成 ( constitu-tion) 来看, 在人类历史上, 中国简直不可思议。不可思议, 不是她作为一个政治文化共同体的古老和巨大, 独一无二持续至今, 而在于她居然会出现。
不可能是圣人的天启, 或一些人的刻意。在特定意义上, 中国的构成当然是机缘巧合。但巧合或偶然不等于没道理, 没有其内在的发展脉络; 包括人为。这里的人想活下去, 出生在此, 直到近代前, 一般就只能在这里活下去,还渴望活得好一点。穿过生死的缝隙, 不是一堆离散的小群体, 而是作为一个政治文化共同体或一个文明发生了,出现了, 存活下来了。那些个体或集体的人为, 其中道理,就留存下来了。长期且相对稳定的自然条件, “天时”和“地利”, 会塑造这里的人们, 在共同适应、同时被大自然不断筛选的过程中, 形成行为互动的基本格局, 所谓“人和”。无论称其为不愆不忘的“旧章”还是令人敬畏的“祖制” ( “祖宗之法”), 一直生长于此的人即便通常不自觉 (也无需自觉), 其中有些就是这个政治文化共同体的基本制度。就其实在意义, 我称之为构成; 就其规范意义, 我称其为宪制。构成和宪制, 在诸多西文中, 都是同一个词, Constitution, 拼写略有差别, 意思完全相等。
本书关注并试图解说中国的宪制/构成。我省略了“历史”二字对中国的限定, 因为这个宪制不只属于过去, 它一直影响并规定着近现代直至今天的中国。但更重要的理由是, 我希望以此表明, 虽然不是所有国家, 至少中国这样的文明国家, 大国, 其宪制固然是一个次第展开的过程, 却更是一个结构和整合的事件。这意味着, 本书追求的是理论叙述, 而不是历史叙述。
引论的头四节讨论贯穿全书的四个重要问题。 (1) 有何理由特别关注中国宪制? 特别是, 如今已有许多理论, 还有“宪法学”。 “学”的常规意味是, 其表述首先有普遍的解说力, 然后有普遍的规范性。(2) 如果中国宪制/构成是特殊的, 何以特殊? 有何理由说这一特殊并非本书作者的刻意标榜, 标新立异? (3) 针对西方历史实践塑造的其宪制关注, 算挪用, 却也是借助, 中国古人的, 换言之, 不只是儒家的,关注,2 我把中国宪制分成家、国和天下, 这三个相互勾连和支持的领域, 讨论为什么中国必须同时, 也必须分别, 应对这三个难题。以及(4) 为什么本书称其为宪制, 而不是更常见的宪法? 这些解说只为便利随后各章的讨论, 有助于读者整体把握中国的构成/宪制问题。最后一节概述本书基本结构。
1 杨伯峻: 《春秋左传注》, 中华书局2009年, 第1247页。关于国家兴亡的类似逻辑命题是, “无敌国外患者, 国恒亡”。杨伯峻: 《孟子译注》, 中华书局1960年, 第298页。汤因比认为, 推动文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环境的挑战”, 他的第一个例子就是中国。请看, 汤因比: 《历史研究》,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0年, 第93—94页。
2 家国天下通常被认为是儒家传统, “皆曰 ‘天下国家’, 天下之本在国, 国之本在家”。 《孟子译注》, 前注 〔1〕, 第167页。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 先治其国;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欲齐其家者, 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 家齐而后国治, 国治而后天下平。” 《礼记正义》,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第1592页。但在春秋战国之际, 众多学人分享对家、国和天下的关注, 却反对儒家这种“一以贯之”的思路, 主张具体问题必须具体分析, 实事求是。管子强调“以家为家, 以乡为乡, 以国为国, 以天下为天下”。黎翔凤: 《管子校注》, 中华书局2004年, 第16页。老子和韩非均主张要“以身观身, 以家观家, 以乡观乡, 以邦观邦, 以天下观天下”。朱谦之: 《老子校释》, 中华书局1984年, 第215—216页; 王先慎: 《韩非子集解》,中华书局2013年, 第1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