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用数学证明
我:“话说回来,你知道这个判别法怎么证明吗?”
由梨:“知道什么?”
我:“‘各位数相加,是不是3的倍数’是相当知名的判别法,但为什么这样可以判别数是否为3的倍数呢?你知道原因吗?”
由梨:“咦……”
由梨玩弄着发梢,一脸困扰。
我:“‘计算各位数相加是不是3的倍数’是3的倍数判别法,它的数学证明,初中生也办得到。”
由梨:“证明?”
我:“数学证明指利用题目所给的条件,有条理地叙述某个数学主张。”
由梨:“这样啊!”
我:“‘大概是这样’或‘根据经验,应该是这样’无法说服人,必须‘有所根据,保证主张绝对成立’。”
由梨:“哦!有所根据,保证主张绝对成立。数学证明好像很对我的胃口哦!”
我:“你一定会喜欢。”
由梨很喜欢“瞬间了解”的感觉。
由梨:“怎么证明呢?”
我:“我们先把要证明的数的范围缩小到1000以下吧。”
要证明的事项
设为整数,且(=0、1、2……998、999)。
设为的“各位数总和”,则有以下规则成立:
① 若是3的倍数,则是3的倍数;
② 若不是3的倍数,则不是3的倍数。
由梨:“哦。”
我:“你的反应好冷淡,这就是数学证明啊!”
由梨:“我不懂呢,哥哥,为什么一定要弄得这么复杂呢?写一堆和……”
我:“为了精准地叙述问题,必须用和这种符号。如果用‘原本的数’或‘一开始的数’这种文字去叙述,难以辨别你所指的是哪个数。”
由梨:“可以用123这种数来练习吗?”
我:“当然可以,以具体的例子练习与思考相当重要。”
由梨:“先加起来吧,,6是3的倍数。接着,把123除以3……呃……嗯,,刚好整除,所以123是3的倍数。OK,成功!”
我:“嗯,你刚才以具体的数123,来确认‘要证明的事项’的规则 ①。”
由梨:“是啊!”
我:“举例是理解的试金石,以具体的数来确认要证明的事项,代表你已经明白要证明的事项是什么了。”
由梨:“嘿嘿。”
我:“不过……”
由梨:“嗯?”
我:“接下来,你必须更上一层楼,证明更一般化的情形。”
由梨:“一般化的情形?”
我:“没错,刚才你以具体的数123,确认规则 ① 为真,但是我们不可能确认0到999的所有数吧?”
由梨:“会吗?124、567、999的计算都很简单吧?”
我:“好吧,是我说得不够精确。计算0到999的每个数,并不是不可能,但会相当费时费力。”
由梨:“对,好麻烦。”
我:“每个数都验证会很浪费时间,这种情形在数学上用符号来表示。”
由梨:“符号?”
我:“没错,即‘用符号表示一般化’,用符号、、表示,如下所示。”
用符号来表示
设为整数,且。用、、表示,如下:
其中,、、为0、1、2、3、4、5、6、7、8、9中任意一个数。
由梨:“算式狂热者出现了!”
我:“这种程度还不算狂热。你能用乘法符号‘×’,表示吗?”
由梨:“可以啊,是这样吧?”
我:“没错,‘100倍的加10倍的,再加’。”
由梨:“咦?是什么意思?”
我:“问得好,由梨。在这里,代表百位数,代表十位数,代表个位数。”
由梨:“为什么?”
我:“咦,为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