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惠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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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文献综述

1.3.1 中国农村金融研究综述

近年来国外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金融发挥的作用以及未来农村金融发展方向上。Jiao(2010)以金融生态系统为基础,研究了农村金融企业动态能力的重要影响因素,通过灰色数据挖掘模型,确定了农村金融企业三种动态能力的具体构成,农村金融企业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协调创新能力和持续竞争能力,才能适应农村金融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Yusuf(2014)以印度北部为例,研究了农村金融在农业扶贫中的作用,重点研究印度北部农村融资在农业扶贫中的应用,讨论了在印度使用不同的农村融资模式对农村贫困地区的影响,说明了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自助团体在农村信贷中的重要作用。Ocasio(2016)利用孟加拉国农村1700多个家庭的调查数据对农村金融性别与社会不平等效应展开实证分析,使用面板数据模型来探讨获得信贷、借款人性别和村庄收入之间的关联。结果表明:妇女虽然能够从小额信贷中受益,但却微乎其微,而较富有的男性借款人能从接受小额贷款中受益更多。Menakadevi等(2016)对农村金融及其分配问题展开研究,认为农村金融的分配问题将影响农村均衡发展,政府应该从金融中介、减贫、消除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偏见、直接干预、促进有效金融市场、制度能力等方面解决农村金融发展困境。Coque(2016)认为农村金融与农村发展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通过分析金融服务合作社在拉美地区的作用,建议将金融服务合作社定位为一个有效、可替代的金融服务提供者,从而缓解农村金融市场的失灵问题。Gupte(2017)以印度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为例,认为当前社会较贫穷阶层未能从有组织的金融部门充分获得金融服务,当前应当建立一个数字化和无现金经济,通过新技术向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加强农村地区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

中国开始对农村金融展开研究是以20世纪末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大规模裁撤,中国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划分界限为起点。何广文(1999)注意到中国农村人口的收入与其对资金借贷的需求有较强的统计相关性,并且农村的金融可得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潜力和速度,因此对农村居民资金借贷的特征展开调查。调查发现中国农村的金融市场仍属于一个新兴市场的状况,其开发程度较为欠缺,相关宣传不到位,买卖双方存在较大的信息差,而且由于当时的有价证券交易系统无法延伸到乡镇,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许多偏远农村地区唯一的合法金融机构,所以相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当时的农村居民参与金融市场的交易手段严重受限。这使得农村居民大部分的借款是与民间放贷主体之间发生的,而农村居民的存款却不断在为其他地区、产业作出贡献(张杰,1997)。随后高帆(2002)、乔海曙(2001)等也基于中国的典型二元金融特征,对农村金融面临的投资性抑制问题进行研究,并对相关制约型制度、法规提出改进意见。

中国农村金融经历改革之后,非正规金融这一概念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并且通常会被认为是正规金融发展不足的表现(杜朝运,2001)。由此何广文(2001)、朱守银等(2003)开始对中国农村金融的供求关系展开研究,发现了农村居民借贷需求往往源于非生产性活动,且拥有需求用户多、整体规模大、个体需求小等特征。当时的农村信用社在20世纪末“减员增效”的口号中已有许多乡镇的机构被裁撤。进入21世纪以后,四大行实行“大银行、大城市、大行业”发展战略,农村信用社开始逐步从县级市场退出。针对随着金融机构从农村退出暴露出来的金融供给不足及深化程度欠缺等问题,何广文(2004)提出通过进一步拓展农村金融机构多元化来促进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优化,冯兴元等(2004)基于农村金融构成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展开探讨,论证了金融多元化对农村金融市场供给的改善效力。

在这些对农村金融发展路径以及供需关系的研究基础上,随后的学术研究逐渐分为两个方向:一类是通过实证方法对农村金融需求进行定性分析,如姚耀军(2004)利用VAR模型和格兰杰因果检验的方法确定农村金融对经济增长有正面影响且不存在反向因果关系。许崇正和高希武(2005)通过研究1991—2002年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与农村金融之间的关系发现,农村金融在农户增收方面的影响十分有限,说明农村金融对农民增收存在支持不力的情况。韩俊等(2007)使用lqbal模型对农户借贷需求进行研究,发现农村金融市场利率是外生的且不是农户借贷的主要考虑因素。另一类是从农村金融的需求与现有制度之间的矛盾出发,讨论制度可行的改进与变革方案,如张杰(2005)从农户融资支出方向进行研究发现,农户融资首要考虑的是维持生计,且已经形成的以非正规金融为主的农贷格局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路径依赖性,因此提出单方面对农贷制度进行改造会无功而返,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应是提高农户收入。王芳(2005)提出农村金融制度的评价应取决于其是否能够满足农户个体的金融需求,因此现代商业性金融产品只有在实现公共保障且农民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才能在农村被广泛接受。

2005年以后,随着金融机构商业化、市场化的发展,中国农村金融的金融排斥现象逐渐显现(王志军,2005),许圣道和田霖(2008)、田霖(2010)从金融机构网点的空间分布上对中国农村金融排斥问题严重性进行研究,发现金融排斥问题东部最轻、西部最严重,解决问题需开辟储蓄资金回流农村的渠道,大力发展小额信贷业务。董晓林和徐虹(2012)通过县级市金融网点分布情况对县级市的金融排斥印象因素进行研究,发现金融机构网点数量、质量以及地区经济状况都是金融排斥的主要影响因素。高沛星和王修华(2011)应用变异系数法与皮尔逊相关系数法对我国农村金融排斥的区域差异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发现收入、金融效率等因素依旧占主导地位。

同一时间普惠金融的概念开始在中国推广,杜晓山(2010)、李明贤和叶慧敏(2012)探讨了以往的小额信贷与普惠金融的区别,阐述了普惠金融对农村经济的积极作用。焦瑾璞(2010)通过论述普惠金融与小额信贷、微型金融的关系,说明了发展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性,并由此展开了不少与普惠金融相关的研究。

随着中国金融业发展、金融深度的加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金融深化水平呈现“倒U形”关系,而差距不断扩大的阶段属于金融聚集发展阶段。从2007年前后县域金融层面数据来看,绝大多数县域仍未经过金融聚集发展阶段,城乡收入差距会进一步扩大(乔海曙和陈力,2009)。到了2010年,中国基尼系数大幅超过联合国界定的警戒线(彭定赟,2012),使得许多学者加入农村金融与城乡收入差距的研究中来。张宏彦(2013)的研究证实了由于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农村金融的发展会加剧城乡收入差距。王修华和邱兆祥(2011)用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值作为农村金融发展效率,实证结果显示农村金融发展效率的提高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在此基础上,胡宗义等(2014)加入城市化水平以及城乡就业差异作为控制变量后,使用Johanson协整检验证实了先前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并使用脉冲响应分析方法研究发现农村金融发展效率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减少存在明显的滞后性。

2013年底中国移动正式获得4G运营牌照,标志着中国进入了4G时代。这不仅带来了网速的变化,同时也为许多新兴行业带来了机遇,如网上带货与移动金融客户端。互联网金融的一大优势是能克服地理可及性障碍引起的金融排斥,移动支付解决了以往金融服务无法满足农户对支付和结算的需求,但仍存在着农村的征信体系尚不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缺失等问题(马九杰和吴本健,2014;杨继瑞等,2016)。傅秋子和黄益平(2018)从对数字金融影响的异质性研究中发现数字普惠金融越发达,农村生产性正规金融需求减少的概率就越大,同时存在刺激消费的作用。王瑶佩和郭峰(2019)的研究发现家庭教育水平与年收入高的农户参与数字金融的可能性更大,金融基础知识鸿沟仍是金融排斥中的主要影响因素。

近年来对于农村金融研究较多的方面主要有四类:一是研究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如蒋伯亨和温涛(2021)、许玉韫和张龙耀(2020)研究农业供应链金融如何促进农村金融发展与监管制度的完善;许月丽等(2020)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对农村及金融的影响中发现,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要高于利率市场化改革,如果价格体系未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则改革的效果会低于预期;谢宏和李鹏(2019)对我国农村省联社改革的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以“三农”问题为战略高地,在一定约束和监管下引入金融控股模式来取得突破。二是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农村金融发展的影响,如温涛和陈一明(2020)提出应加快数字经济与农村经济融合发展,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路径实现“三农”高质量发展;张正平和江千舟(2018)通过市场竞争水平视角研究互联网金融的进入对当地农村金融机构财务和社会绩效的影响,发现当竞争水平高时对财务绩效负向影响较小,对社会绩效负向影响较大。罗兴等(2018)通过互联网信贷案例研究发现互联网金融依托社会网络和农业供应链能够更好地实现金融普惠。三是研究农村金融风险问题,如李庆海等(2018)将农户参与借贷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利用Probit模型研究社会网络对违约风险的影响,发现团体性社会网络会降低风险,而个体性社会网络则相反,并且社会网络作用还会受到信用环境的影响。张琴和高小玉(2020)通过对宅基地抵押融资政策研究发现,横向监督者不同的惩罚力度和方式,或同一惩罚措施针对拥有不同惩罚敏感度的农户,都会对抵押融资风险和金融参与度产生影响。四是研究农村金融体系现有的不足,如余春苗和任常春(2021)通过论述农村金融对脱贫攻坚的实践经历,展望其对助力乡村振兴的不足并从金融供给与需求两个层面探讨改进方案;高俊等(2016)对某合作社资金互助部进行研究,对小微金融的“内部化悖论”进行合理解释,说明外部性风险的流向,提出借鉴日本农协体制预防去合作化、去组织化的同时形成综合风险防范机制。

当前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在农村金融改革的推进过程中,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第一,农村金融存在供需矛盾(杨沅鑫,2018;李宏伟,2018;祝国平等,2018);第二,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建设缓慢,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乔东升等,2018;胡静等,2017;刘中升等,2018);第三,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较差,法律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农村信用环境比较恶劣(祝国平等,2018;陈放,2018;杜文博,2018);第四,政府支持力度不足,政策制度不够完善,农村金融监管效率低(胡静等,2018);第五,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功能配置不合理(陈放,2018;杜文博,2018);第六,金融创新不足,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少(程百川等,2017;杜文博,2018)。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李宏伟(2018)认为农村金融改革首先要调节农村金融供需矛盾,重点要解决农村金融需求端面临的问题;柯畅等(2018)认为应当将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内容设定为金融扶贫与普惠金融体系建设;陈莉(2018)立足于我国农村发展和金融资源利用现状,认为促进农村金融效率最大化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姜佳(2018)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为农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农村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的深度融合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杨沅鑫(2018)认为农村金融机构必须明确市场定位、深化金融创新、利用保险降低金融风险、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吴信音(2017)认为应该向农村地区推广普及金融教育知识,完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周天芸(2018)认为中国农村普遍存在存款外流现象,政府应该增强金融支农力度,引导农村存款的流向,强化涉农金融机构的功能,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刘松涛等(2018)认为中国未来可在培育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深化农村政策性金融改革、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发展农业保险、完善农村金融监管等层面合理借鉴日本经验;杜文博(2018)认为应当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加强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构建。马九杰等(2020)基于2010—2016年982家农信社和农商行的数据,利用农信社转制农商行后金融机构市场化程度提高这一“准自然实验”,分析了不同阶段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化改革对金融支农的异质性影响,研究结果显示:现阶段农信社转制显著提升了其金融支农水平,但主要受益对象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通农户融资困境问题仍然没有缓解;农信社改制后贷款结构的调整是符合其比较优势的,改制后贷款利润率没有下降;农信社改制对金融支农的影响与所处的发展阶段息息相关,农信社所在地区的农业与工商业部门发展差距越小,农信社改制对金融支农的促进作用越大。陈志刚和严海成(2020)借助家庭农场最优消费投资模型探讨了农村金融与家庭农场基础设施投资之间的关系,并基于2016年湖北武汉和安徽郎溪的微观调研数据,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法检验家庭农场金融借贷对基础设施投资的影响。

农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与其他农村经济发展指标紧密联系。第一,农村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张宏彦等(2013)利用我国1983—2009年的相关数据,基于VAR模型分析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整合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表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存在一种长期均衡关系,农村金融发展是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的Granger原因。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分析结果表明,从长期趋势来看,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将会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方差贡献率来看,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会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较大的影响。许兴(2018)运用Hansen“面板门槛回归”模型,将经济发展水平作为门槛变量,实证检验农村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并梳理了农村金融发展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机制,结果显示,农村金融发展会扩大城乡收入差距,但这种扩大效应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基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双重门槛效应”。经济发展水平在跨越第一门槛值后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效应显著增强,但在跨越第二门槛值后这一扩大效应又显著减弱。丁毅等(2020)使用2015—2019年开展农村金融改革的291个试点县(市、区)面板数据,利用主成分分析法(PCA)构建农村居民综合生活质量评价指数,进而分析农村金融创新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第二,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张敬石等(2011)使用我国2000—2008年各省面板数据对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内部收入的差距影响进行验证。通过对面板VAR模型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表明,农村金融规模扩大会加剧农村内部收入差距,而农村金融效率提高能够缓解农村内部收入不平等的程度。张兵等(2013)基于Hansen面板门槛回归模型,利用1996—2010年中国29个省(区、市)的相关数据检验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之间的非线性关系,结果表明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存在明显的门槛效应,当农村金融发展水平跨越第一门槛值后,农村金融发展加剧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的效应将减弱;当农村金融发展水平跨越第二门槛值后,农村金融发展将缩小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第三,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张荣(2017)基于2003—2014年数据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展开实证分析。从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回归方程结果可知,农民收入与农民金融服务发展水平呈现正比例关系;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表明农民收入的增长不能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发展水平,但是农村金融服务发展水平的提升可以提高农民收入,存在单项因果关系;脉冲响应分析结果表明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达到一定规模后,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带动力显著增强。温涛和王佐滕(2021)基于2009—2016年全国30个省(区、市)农村信贷、农业保险、农业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运用固定效应模型和中介效应等分析方法,从农民创业的中介效应视角实证考察了农村金融多元化的农民增收效应,研究发现农村金融多元化发展对农民增收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其中农村信贷相对规模较大,因此对收入的影响程度相对较高。第四,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居民消费。齐红倩等(2018)采用我国1982—2014年样本数据,通过滚动回归和时变参数向量自回归模型对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消费之间关系的时变特征进行检验和分析,结果显示,现阶段农村金融发展能够有效促进农村消费增长。1982—2014年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消费的影响存在明显的时变效应。1996年之前,农村贷款对农村消费的促进作用微弱,农村存款和农村保险的增长抑制了农村消费增长;1996年之后,农村存款、贷款和保险均表现为对农村消费的促进作用。进一步的结论显示,短期内农村贷款对农村消费的促进作用最为显著,长期内农村消费的增加将更依赖于农村贷款和农村保险。第五,农村金融发展与减贫效应。傅鹏等(2016)基于面板门槛回归模型结合1999—2012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对农村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的非线性影响展开研究,结果显示,在全国层面上,农村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具有显著的门槛效应,在农村金融发展的低水平阶段,农村金融发展的减贫作用是有限的,随着农村金融发展规模的扩大及其对门槛值的跨越,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和农村金融发展效率均体现出显著的减贫作用;在区域层面上,在东部地区,农村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存在收敛门槛,金融的减贫作用在跨越门槛值之后呈收敛趋势;在中部地区,农村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存在加速门槛,金融的减贫作用在跨越门槛值之后显著增大;在西部地区,农村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存在分化门槛,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和农村金融发展效率在门槛值前后呈现不同的减贫作用。陈钦和林秋斌(2019)利用2010—2015年我国26个省份的面板数据,通过实证对农村金融支持与农民增收、农村减贫关系进行研究检验,实证结果表明:随着政策的支持和金融支农力度的加大,农村金融规模和效率逐步提高,农民收入显著增长,贫困人口也在日益减少。余春苗和任常青(2021)以深度贫困地区吕梁山区L县的脱贫经验为例,研究发现农村金融在助力产业发展中存在明显的政策性金融供给主导金融和产业发展需求的现象,由此引发内生动力不足、融资时间意愿错位、合作金融缺位和弱产业链制约融资渠道等问题。第六,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土地确权。彭魏倬加等(2016)基于湖南县域对农村土地确权与农村金融发展关系展开研究,构建了计量经济模型,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农村土地确权不仅有利于减弱农村金融对熟人社会的过度依赖,还可提升农民的参与机会,促进农村金融交易环境的改善,增加农民的贷款额度和农村金融的覆盖面,从金融宽度、广度、深度和交易环境四个维度推动农村金融发展。另外,农村土地确权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贷款成本,有利于降低贷款利率,提高农业经营收益。

目前针对湖南省农村金融的研究并不多,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类是金融生态环境,如罗晓霞等(2018)对湖南整体金融生态系统质量进行评估,发现湖南金融生态系统质量正在稳步上升,长沙周边存在外部性效应加速生态质量发展的现象,但仍然受到服务机构单一等因素的制约。第二类是提高农村金融效率的方法探索,如汪邹霞和黎红梅(2016)通过对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研究提出,加大金融供给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障碍有助于提高金融支持的效率;彭魏倬加和李中(2016)认为引入农村土地确权制度降低农村金融的信息不对称情况,改善农村金融交易环境,同时降低借贷成本提高经营收益。第三类是针对湖南省农村金融发展的法律保障,如谭正航(2019)、聂玲(2016)等,其余大多是对湖南省农业金融的现状及发展路径进行研究,如李超阳等(2020)、杨凤鸣等(2020)、杨庆军(2020)等。

综合国内外研究,大量文献都集中在农村金融发展与其他指标的关系研究上,农村金融的发展将对城乡收入差距、农民内部收入差距、农民收入水平、农民消费、农村减贫等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这也表明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必要性,要想解决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实施对农村金融的有效改革,必须弄清楚农村金融发展与其他指标的关系,这样能够有依据性地实施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另外,对农村金融未来改革方向的研究上,金融扶贫、普惠金融以及互联网金融等是未来农村金融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