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建区35周年口述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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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分配制度改革

采访者:1979年4月,你们卫生院在全市率先推行分配制度改革,请您谈谈。

项兆敏:1979年4月,我们卫生院在全市领先推行分配制度改革,试行“基本工资+奖励”,又叫三定一奖,即定人员,定任务,定收支,结余计奖。这是温州市卫生局提出来的,原因也出在我们卫生院。1978年,我刚到卫生院上任工作,天河公社爆发散在性烈性传染病“副霍乱”,有80多例。公社党委紧急动员,全面发动防治急性传染病“副霍乱”工作。温州市卫生局局长严允椿亲自到天河,住在我们院指导防治“副霍乱”工作。一次,我向严局长汇报工作时,提到我们卫生院一穷、二白、三空的状况,其原因是卫生院的管理机制、分配制度存在弊端。医院管理一刀切,经济不核算,工作“搭便车”,分配“大锅饭”,使职工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大大挫伤职工积极性,导致大家产生“坐大船、打大鼓、打破大鼓由国家补”的思想,特别是职工分配太不公平。我提议,能否给多干的职工多一点奖励。这引起他的注意,事后经过市卫生局领导研究,年终召开卫生工作会议,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决定在全市搞两个试点单位:天河卫生院与新桥卫生院。

1979年,我们在温州市卫生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实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工岗位责任制,加强经济管理,开展经济核算,向传统的“大锅饭”平均主义分配制度发起挑战。凡是职工月工作出满勤,其月基本工资由单位照发,在收支结余中提取奖励基金作为职工月奖金。根据出勤率高、任务完成好、工作业绩优、互助精神强等五项标准,设一等8元、二等5元、三等3元的橄榄形月奖金,由全体职工民主评议,经评委会审定,职工大会通过发放。当时分配改革好像投石在一池死水中,激起一层微波,职工感到新鲜,振作了精神,调动了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如1980年5月,七二村、永庄村是全市首发“副霍乱”烈性传染病的疫区。在上级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分配制度改革活力的推动下,全院职工团结一致,众志成城,不分昼夜,全力以赴举起防治大旗,实施应急预案,采取各种防治措施,有力预防、治疗“副霍乱”患者335例,保障了人民身体健康。同时促进增收节支,当年医疗业务、经济收入比上年分别增长15.8%和25.3%,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我院被授予“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但之后我们卫生院遇到了新的问题:一是以门诊部、科室为单位统一核算,科室收入有参差,收入差的科室而工作好的职工未能得到一等奖金;二是评奖缺乏可比性的量化依据,全凭大家的印象评议定奖,老实人吃亏;三是月奖金8元、5元、3元差距不大,职工对评奖抱无所谓态度,评奖时产生互相顾面子现象,三等往往评不出,上交给评委会,最后只得由评委会拍板。结果有些职工背后议论纷纷,说:“不须出勤早,何须工作好,只要拉关系,奖金定会高。”由此,这个分配制度实施三年便停下来。

1982年2月,我们院的工资制改为“浮动工资制”(七三浮动制),即职工月基本工资70%由单位保发,其余30%上下浮动。按照职工个人月30%浮动工资额,确定职工个人月工作定额任务,按月测评每位职工完成的工作数量和质量来制定量化标准,计算上浮工资。

1983年3月,根据职工意愿,我们院的工资浮动比例扩大为50%(五五浮动制),即职工月工资50%由单位保发,其余50%依照职工完成的工作数量和质量计算上浮工资,这样取代了职工评议奖金的做法,渐趋合理,而且浮动工资比重加大,拉开一定差距,对奖勤罚懒的作用比“基本工资+奖励”明显。这使医疗业务和经济收入比基本工资+奖励年均分别增长9.2%和13.5%,但是还有50%的基本工资是由单位保发的,效率优先体现得不足,使医疗业务、经济收入增幅不大,这种分配办法也仅实施三年就结束了。

这里要补充一下,1984年7月,瓯海县行政区域调整,天河公社分为4个乡,我们卫生院隶辖七甲乡,从此改名为七甲乡卫生院。上级党委、卫生局任命我为七甲乡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全院职工精神焕发,在新命名卫生院的起点上,迎新辞旧,取精去粕,重整旗鼓,建规立制。1984年9月1日,我们举行新院成立大会、挂牌仪式,邀请时任温州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郑国荣、瓯海县卫生局局长任普光等同志莅临祝贺并致辞。大会决议,每年9月1日为建院纪念日。大家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努力拼搏,团结奋进,为夺取优异成绩而努力奋斗。这一年,我们院被瓯海县政府评为“县先进单位”。

1985年3月,我们的工资制改为“工资总额全浮动”(按件计酬),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为原则,废除平均主义大锅饭,撇开国家规定的固定工资制。坚持定额劳动,等价交换,出勤计时,工作计件,按件计酬,按劳分配。采取科室定编、人员定职、岗位定责、工作定额、以项定质、按件定酬六定计酬标准。例如医生诊病凡符合质量要求的,出诊一人次计酬0.5元,门诊一人次计酬0.25元,住院每床每日计酬0.3元,处方一张计酬0.2元。医技、护士等人员同医生一样,同样计件,不过金额不同。按月结算绩效工资,凡是职工完成月定额任务,月固定工资照发;凡是超额完成定额任务,超额部分的净值50%作为奖励工资;凡是未完成定额任务,将缺额部分净值的50%扣发月固定工资。这样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绩效工资分配原则,大大调动了职工积极性。当年的医疗工作、经济收入又比上年分别增长14.5%和18.2%。从现在来看,“大锅饭”弊端显而易见,在当时计划经济的情况下,要想改变“大锅饭”平均主义分配的陈规陋习,实在不容易。

1979年到1987年的分配制度改革,是向传统的管理一刀切、经济不核算、工作“搭便车”、分配“大锅饭”发起了持续的攻坚战。我们首改为“基本工资加奖励”,次改为“浮动工资制”,再改为“工资总额全浮动”,分配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我们院相继获得县、市“文明单位”和“省文明卫生院”称号。1986年7月12日,瓯海县政府在我们卫生院召开“省文明卫生院”先进事迹现场会议。会议由瓯海县副县长张孝斌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市、县卫生局及乡镇卫生院领导共40多人,并转授浙江省卫生厅颁发的“省文明卫生院”锦匾。这给予我们卫生院广大干部、职工极大的鼓舞,我们下决心继续努力,立志取得更大成绩。这9年时间在分配模式上连续改进三次,每改进一次,只能维持三年,三年以后又疲软下来,又要出新招。究其原因:我们还困在旧体制“圈子”里,在分配制度上修修补补,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的大环境,所以不能持续下去。

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光靠对内部运行机制进行修修补补,显然已无济于事,于是我们借鉴“温州模式”,推行产权制度改革,选择试行股份合作制。我们的理由有两个:一是与传统集体所有制相比,股份合作制明晰了产权结构,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这就满足职工在收支结余中承认个人贡献大小的要求,实实在在地形成了院兴我兴的利益机制;二是与传统集体所有制相比,股份合作制是合劳合资,职工与卫生院不只是单纯的雇佣关系,大股集权受到限制,而有联合劳动抵制资本唯利是图的功能,是适合卫生行业特殊属性的。由此,我们茅塞顿开,萌发引进企业股份合作制的模式,但不是移植企业股份合作制的做法,而是嫁接其经验,试行产权制度改革——股份合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