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渤海遗民的历史作用与民族融合
以数百万计的渤海遗民,或西迁辽内地与辽东地方,或逃往女真与高丽,他们当中的精英非但没有销声匿迹,反而以自己较高的汉文化造诣作用于迁入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下面从渤海遗民与金朝兴起及不同民族通婚融合两个方面予以考察。另,无法独立成为章节又不得不一叙的“辽时期的汉族人口北迁”于后补言。
一 渤海遗民——“金朝之功臣”
列传是纪传体史书的一种体裁,用以记载历史人物的乡里、宗谱、生卒、历官、言行、著述等史实,有较高的史料价值。由于没有纪传体渤海史的编撰,列传中的渤海遗民只能到其他正史中去寻找。有人做过统计,《辽史》所载渤海遗民71人,《金史》所载渤海遗民63人,其中以大氏与高氏为多。《辽史》中大氏有20人,高氏有9人,《金史》中大氏有20人,高氏有14人。[98]大家知道,在渤海社会大氏为王族,而高氏是地位仅次于王族的“右姓”大族。正如洪皓的《松漠纪闻》中载:“其王旧以大为姓,右姓曰高、张、杨、窦、乌、李,不过数种。”能有如此之多的大氏、高氏渤海遗民进入《辽史》《金史》的列传,说明即便是遗民其也在各自的政治领域里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前所述,渤海国灭亡后,一些渤海人先在东丹国仕辽,后又迁到辽内地或辽东地区充当辽朝高官吏员,文官武将均有,对辽政权的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如《辽史·高模翰传》载:
高模翰,一名松,渤海人。有膂力,善骑射,好谈兵。初,太祖平渤海,模翰避地高丽,王妻以女。因罪亡归。坐使酒杀人下狱,太祖知其才,贳之。
天显十一年七月,唐遣张敬达、杨光远帅师五十万攻太原……模翰与敬达军接战,败之……上谕模翰曰:“朕自起兵,百余战,卿功第一,虽古名将无以加。”乃授上将军,会同元年,册礼告成,宴百官及诸国使于二仪殿。帝指模翰曰:“此国之勇将,朕统一天下,斯人之力也。”群臣皆称万岁。
《辽史·大康乂传》载:
大康乂,渤海人。开泰间,累官南府宰相,出知黄龙府,善绥抚,东部怀服。榆里底乃部长伯阴与榆烈比来附,送于朝。且言蒲卢毛朵界多渤海人,乞取之。诏从其请。康乂领兵至大石河驼准城,掠数百户以归。
《辽史·列传·能吏》载:
大公鼎,渤海人,先世籍辽阳率兵府。统和间,徙辽东豪右以实中京,因家于大定……公鼎幼庄愿,长而好学。咸雍十年,登进士第,调沈州观察判官。时辽东雨水伤稼,北枢密院大发濒河丁壮以完堤防。有司承令峻急,公鼎独曰:“边障甫定,大兴役事,非利国便农之道。”乃疏奏其事。朝廷从之,罢役,水亦不为灾。濒河千里,人莫不悦。改良乡令,省徭役,务农桑,建孔子庙学,部民服化。累迁兴国军节度副使。
以上仅是渤海遗民中入史的几个武将、文官、能吏的实例,他们反映的是确有相当一部分仕辽的渤海人以其聪明才智促进契丹经济社会的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契丹人奴役、掠夺的残暴统治,渤海遗民的反辽斗争也一直没有停止过。从定安国到大渤海国、从燕颇到大延琳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然更应引人注意的是由于渤海与女真的渊源关系,女真民族勃兴之际,许多仕辽的渤海人纷纷倒戈加入了金王朝的建国大业。这固然与女真杰出领袖阿骨打对渤海人的深信不疑有关,但“金伐辽,渤海来归”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民族因素。在文献典籍中有传的渤海遗民,或为金王朝“国之元老”,或为“功勋之臣”,或“以策于太祖”,或“建言于国制”,其佼佼者如是。
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政宣上帙三》载:
有杨朴者铁州(渤海)人,少第进士,累官至秘书郎,说阿骨打(改作阿固达)曰:匠者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必巧;师者,人之模范,不能使人必行。大王创兴师旅,当变家为国,图霸天下,谋万乘之国,非千乘所能比也。诸部兵众皆归大王,今力可拔山填海,而不能革故鼎新,愿大王册帝号,封诸番,传檄响应,千里而定。东接海隅,南连大宋,西通西夏,北安辽国之民,建万世之□基,兴帝王之社稷,行之有疑,则祸如发矢,大王如何?
关于渤海人杨朴在阿骨打创业之初劝其登基称帝一事,在《辽史》《契丹国志》《大金国志》等中亦均有记载。《辽史·天祚皇帝纪》载:“女直阿骨打用铁州杨朴策,即皇帝位,建元天辅,国号金。”《大金国志·太祖武元皇帝上》亦载:“有杨朴者,辽东铁州人也。本渤海大族,少第进士,累官校书郎。高永昌叛时,降女真,颇用事。是冬,阿骨打用杨朴策,始称皇帝,建元天辅,以王为姓,以旻为名,国号大金。”在女真建国事上杨朴是立有大功者,因为在此前宗翰、完颜希尹、吴乞买、撒改、辞不失等权臣都曾进言阿骨打上尊号,只是阿骨打听了杨朴言后“甚是高兴,吴乞买等女真大贵族也都以杨朴的话为是,于是在1115年正月元旦阿骨打即帝位,国号大金,改元收国”[99]。女真建国后,阿骨打让杨朴出任枢密院内相,几为大金国重要谋臣。《大金国志·太祖武元皇帝上》载:
是年,知枢密院内相杨朴建议以为陛下肇登大宝,混一封疆,应天顺人,奄宅天命,而六宫未备,殊失四方观睹,欲乞备日,册命正后妃之位,国主从之……知枢密院杨朴建言:“惟我国家兴自遐荒,朝仪、典章犹所未备,以中朝言之威仪、侍卫尊无二上,诸亲从、诸王部族尊贵者驰驱戎行,虽不可尽责,其自番汉群臣以下宜致敬尽礼,所合定朝仪、建典章,上下尊卑粗有定序。”国主从之。
对金王朝做出贡献的渤海人并非仅杨朴一人,还有辽阳渤海人张浩及其子孙,他们显仕于有金一代。张浩本人历事太祖、太宗、海陵王、世宗四朝,“练达政务”,每朝均有建树。据传“他太宗时任朝官初定朝仪,熙宗时详定内外仪式,以后历任户、工、礼三部侍郎”[100],为金“国之元老”。《金史·张浩传》载:
张浩字浩然,辽阳渤海人。本姓高……曾祖霸,仕辽而为张氏。天辅中,辽东平,浩以策于太祖,太祖以浩为承应御前文字。天会八年,赐进士及第,授秘书郎。太宗将幸东京,浩提点缮修大内,超迁卫尉卿,权签宣徽院事,管勾御前文字,初定朝仪……海陵召为户部尚书,拜参知政事……进拜尚书右丞……贞元元年,海陵定都燕京……浩进拜平章政事,赐金带玉带各一,赐宴于鱼藻池……未几,改封蜀王,进拜左丞相……浩拜太傅、尚书令,进封秦国公……世宗即位于辽阳……初,近侍有欲罢科举者,上曰:“吾见太师议之。”浩入见,上曰:“自古帝王有不用文学者乎?”浩对曰:“有。”曰:“谁欤?”浩曰:“秦始皇。”上顾左右曰:“岂可使我为始皇乎。”……是岁,薨。上辍朝一日。诏左宣徽使赵兴祥率百官致奠,赙银千两、重彩五十端、绢五百匹。谥曰文康。明昌五年,配享世宗庙廷。泰和元年,图像衍庆宫。
按《金史》载,张浩为金之四朝权臣,其“以策于太祖”,“管勾御前文字”,“立朝仪主政务”,“赐宴拜相”,“图像衍庆宫”,真正为金王朝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说到渤海遗民中的“金之功臣”,有一人不得不说,即为《金史》编撰者点赞的“郭药师者,辽之余孽,宋之历阶,金之功臣也。以一臣之身而为三国之祸福,如是其不侔也”。对于如此之人,《金史·郭药师传》载:
郭药师,渤海铁州人也。辽国募辽东人为兵,使报怨于女直,号曰“怨军”,药师为其渠帅。斡鲁古攻显州,败药师于城下。辽帝亡保天德,耶律捏里自立,改“怨军”为“常胜军”,擢药师诸卫上将军。捏里死,其妻萧妃称制,药师以涿、易二州归于宋。药师以宋兵六千人奄至燕京,甄五臣以五千人夺迎春门,皆入城……太祖割燕山六州与宋人,宋使药师副王安中守燕山。及安中不能庇张觉而杀之,函其首以与宗望,药师深尤宋人,而无自固之志矣。宗望军至三河,药师等拒战于白河。兵败,药师乃降……太宗以药师为燕京留守,给以金牌,赐姓完颜氏。从宗望伐宋,凡宋事虚实,药师尽知之。宗望能以悬军深入,驻兵汴城下,约质纳币,割地全胜以归者,药师能测宋人之情,中其肯綮故也。
对于相继仕辽、宋、金,集“余孽”“历阶”“功臣”大相径庭评价于一身,一人“而为三国之祸福”的渤海遗民郭药师,《金史》编撰者用“不侔”一词予以了肯定。“不侔”意为“不相等”“不等同”,系指功劳不等、作用不一,如是恰当的解释应该说是公允的。此解,同样可以适用于那些先仕辽后归金,为金之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渤海遗民。
当然,对金之社会有贡献的不仅限于上述几个入传的渤海人,在金蓬勃发展的“百年基业”中,早已融入了“本同一家”的渤海遗民文化。渤海的农耕文化对女真人生产的影响,习俗文化对女真社会的影响,诸如此类,在金之艺术、哲学、科学、宗教等领域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二 金宗室与渤海氏族的联姻
一般认为,中国的“豪族”势力始于西汉中期,偏重于东汉社会。由门第观念划分社会阶层、党派分野,形成的宗室豪族的婚姻圈,成为维系家族间关系之重要凭借,往往也被用作政治手段,演变成“百姓和亲,国家安宁”的大势,而所谓“和亲”是指两个不同民族出于“为我所用”的目的所进行的联姻,尽管双方和亲的最初动机不完全一致,但总的来看,都是为了避战言和,保持长久的和好,结果是促进了民族融合。这种盛行于中原的汉文化,在金宗室与渤海氏族中也有尽致的体现。
金毓黻《渤海国志长编·族俗考·姓氏》载:“自曹魏置九品中正,以为官人之法,东晋以后,偏安江左,始竞以门第相高,其风播于河朔,历隋及唐,而世族谱牒之学兴焉。渤海盛时,濡染唐风,亦有右姓。据洪皓《松漠纪闻》所述,王族之外,右姓有六,高、张、杨、窦、乌、李是也。”一个社会的王族自不必说,渤海社会“右姓”,可能是跟随大祚荣奋起创业的开国元勋后代,也可能是权倾朝野的吏员高官,还可能是财可敌国的富商大贾,正是这样一些人相互联姻,相互勾结,相互攀缘,相互提携,形成了累世显贵的豪族集团,并在上层社会里占有相当比例。有学者求证“在王族以外留有姓名的一百多位渤海官员中,此六姓人氏竟达到五六十人之多,约占总数的一半左右”[101]。渤海灭亡后,遗民中的“右姓”多以与金宗室联姻方式去维系昔日的辉煌,虽然有些在性质上是被动的。
与金宗室联姻的渤海“右姓”,主要是迁居辽阳的大氏、李氏、张氏等豪族。《金史·后妃传》载,源自渤海的后妃有10人,金朝9帝中有海陵母大氏、第二娘子大氏,世宗母李氏、元妃张氏、元妃李氏,章宗元妃李氏,卫绍王母李氏,宣宗母刘氏、皇后王氏等,她们都是渤海后裔。关于金宗室与渤海联姻的情况,日本学者外山军治先生撰文做了详解:
太祖天辅年间金的势力刚刚波及以辽阳为中心的辽东半岛,金廷就从辽阳渤海人名流家族女子中选有姿德者作宗室诸王的侧室。这一方面是出于怀柔渤海人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金廷对渤海人的中国式教养颇感兴趣的缘故。在辽代也有渤海人女子作宗室妻妾,甚至作皇妃的先例,但其情形与金代有所不同,金廷入选渤海女子是有计划的,由于采取这一措施,想必在金宗室中形成尊重中国式教养的风气。这些渤海女子中最有名的是太祖的庶长子宗干的次室大氏以及宗辅的次室李氏。大氏所生迪古乃后来成为第四代皇帝海陵王,李氏所生乌禄后来在辽阳自立并取代海陵王,成为第五代皇帝金世宗。金世宗在辽阳自立时得到辽阳渤海人的大力支持。如上所述,海陵王与世宗两代皇帝的生母都是渤海人,而世宗与辽阳渤海人的关系更为密切,这些都使渤海人尤其是入仕金朝的渤海人处于十分有利的地位。世宗在即位前因其母李氏与张玄征之妻高氏的关系,将玄征之女选为次室,她生下赵王允中后不久去世。世宗在即位前后又选其母弟李石(李石在世宗自立时起很大作用)之女为侧室,她就是郑王允蹈、卫绍王允济、潞王允德的生母(《金史卷六十四》元妃李氏传)。其中卫绍王允济成了第七代皇帝,不过在位时间很短。世宗还有一个柔妃,她也是大氏出身。她的祖父大在辽阳归附金朝前已经降金,后来因经略华北有功擢升宰相。当然大也是渤海王裔。[102]
金宗室与渤海“右姓”联姻,固然有政治上怀柔目的,但更为主要的应与渤海人所具有的较高的汉文化素养有关。典籍记载的宗室豪族联姻终为可数,真正能起到民族融合作用的联姻还是在民间。如是,还需统治者在诏令、民俗方面下番功夫。
女真建国后,从太祖的“其余事无大小,一依本朝旧制”[103]到熙宗的“天眷新制”改革,在其封建化过程中不断地颁布诏令,变奴隶制旧俗为封建新制,而其中许多关联到婚姻习俗。如天辅元年(1117)五月丁巳:“诏自收宁江州以后,同姓为婚者,杖而离之。”[104]又如,天辅八年(1124)五月癸卯:“诏令,禁继父继母之男女无相嫁娶。”[105]再如,天会五年(1127)四月乙丑:“诏曰,合苏馆诸部与新附人民,其在降附之后,同姓为婚者,离之。”[106]这些诏令的颁布表明,在女真封建化的过程中还保留着群婚制的残余,即所谓“父死则妻其母,兄死则妻其嫂,叔伯死,则侄亦如之”的烝婚制。在婚姻关系上,尚不排斥不同辈分,也不排斥亲族间同姓为婚的习俗。而在其封建化过程中,先是阻止了同姓为婚,继之又禁绝了不同辈分及兄弟姐妹同辈间的婚配,进一步消除了原始群婚制的残余。特别是在婚姻习俗上,渤海与女真人的历史渊源及相近的生产生活方式,使之有十分近似的婚姻形态。如大定十七年(1177)十二月戊辰:“以渤海旧俗男女婚娶多不以礼,必先攘窃以奔,诏禁绝之,犯者以奸论。”[107]可知,“抢婚”习俗在渤海社会的盛行,以致金统治者不得不颁布“诏令”加以禁绝。实质上,女真人也有类似的“抢婚”“偷婚”习俗,洪皓的《松漠纪闻》中载:“金国治盗甚严。每捕获,论罪外,皆七倍责偿,唯正月十六日则纵偷一日以为戏,妻女、宝货、车马为人所窃,皆不加刑……亦有先与室女私约至期而窃去者。女愿留则听之,自契丹以来皆然,今燕亦如此。”“抢婚”实例在《大金国志·兀室传》《金史·欢都传》中也有记载。有如此相似的习俗,想必民间渤海女真互为婚姻的事情应该是普遍的。
战争,无论是正义的或相反,迁徙亦不管是主动的或是强制的,结果都是造成了不同民族间政治、经济、文化的交往与联系。同一地域与文化相近的大背景,犹如一碾碎民族差别的大磨坊,金宗室与渤海“右姓”联姻结成新的势力集团,而民间普遍形成的相互血亲关系促成了新的民族融合。渤海国灭亡了,“但其遗民的绝大多数后裔却在后来的历史演变中,分别与契丹、女真和汉族等融合并最后大多融入于汉族之中”[108]。女真史后已经少见渤海的记载,元朝统治者更是把渤海、契丹、女真、北方汉族统一作为汉族看待,称其“汉人”或“汉儿”,此时的渤海族已经成为“汉姓八种”[109]之一,渤海与汉族完成了最后的融合。声名显赫、威震我国东北及东北亚地区200余年的渤海国已不复存在了,但其历史作用永昭史册,在肃慎-满洲民族史的发展链条上渤海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三 辽时期的汉族人口北迁
汉族人口何时定居黑龙江区域,这在学术界争论已久。其上溯不敢妄言,然至晚在辽时已有汉族人口在黑龙江区域聚居。《辽史·地理志》载:“渤海、女直、汉人配流之家七百余户,分居镇、防、维三州。”另“会同二年冬十月丁未,以乌古部水草丰美,诏北、南院徙三石烈户居之”。“会同三年八月乙亥,诏以于谐里河、胪朐河(今克鲁伦河)之近地,给赐南院欧堇突吕、乙斯勃,北院温纳何剌三石烈人为农田。”[110]有学者指出,这里的“胪朐河不仅是指克鲁伦河,在辽代还包括了今额尔古纳河和黑龙江上游”[111]。同一史实《辽史·食货志》中载:“太宗会同初……寻诏有司劝农桑,教纺绩。以乌古之地水草丰美,命瓯昆石烈居之,益以海勒水(今海拉尔河)之善地为农田。”另外,辽泰州是东北统军司驻地,也是辽之北方一重镇。《辽史·地理志》载:泰州下辖“兴国县。本山前之民,因罪配递至此,兴宗置县。户七百”。关于兴国县位置,张博泉等人在《东北历代疆域史》中说:“兴国县,在今黑龙江省泰来县塔子城旧址。”谭其骧先生在《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六册《辽上京道》图幅中,将兴国县定点标注在今黑龙江省泰来县塔子城。以孙进己、冯永谦为总纂的《东北历史地理》载:“辽泰州,应以塔子城古城为是。”黑龙江区域的西部和西北部原是契丹二十部族的游牧地,辽统治者为了开发这一地区,将“渤海、女真及汉人的流配之家”迁移到这里。由此,将典籍的记载与后人的研究综合,结论应是辽之屯垦及流放之民中确有相当的汉族人口进入了黑龙江区域。
仅此,仍难以使持有异议者信服,还要借助考古资料加以重申。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11年版的《考古·黑龙江》中“泰来塔子城”条下载:
塔子城位于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塔子城镇,嫩江支流绰尔河畔。塔子城略呈正方形,周长4563米。城墙由夯土筑成,顶宽1—1.25 米、底宽20—30、残高5米。城内南北五条街道纵横相通,四面正中各有1座瓮门,城墙设有马面、角楼,城外有两道护城壕……城内出有“大安七年”(1091)刻残碑,碑系用青灰色的泥灰岩石刻成。碑长23.4、宽16.9、厚3.6厘米。因其残断,原碑正文已失,只剩下碑记16行文字,文字中刻有“泰州河堤”、“建办塔事”和47个汉人姓氏。
从城址形制和出土文物结合文献等考察,城址始建于辽代,为辽泰 州治所。辽泰州属上京道辖,隶兴宗延庆宫,兵事属东北统军司,控制着大兴安岭东西地区的少数民族。
“‘大安七年’刻石是我国历史上汉人北徙黑龙江流域进行开发垦殖的第一次高潮的历史见证”[112],而用汉字刻石则表明了汉文化在这里的主导地位和影响力。残断刻石现藏于黑龙江省博物馆,文字竖行排列,自右而左读,凡16行,可得如下166字:
大安七年次辛□
纠首西头供奉官泰州河堤□
同建办塔事弟右班殿直□
提点塔事前管内僧政讲经沙门□
崔建 王惟则 田亨 张守先 王□
崔太整 张公顺 王惟整 杨利亨 刘□
聂公孝 张孝立 王惟进 张□□ □文□
邑长武备 右承制刘□
王全备 周公才 田世兹 杨公 田甫 张兹孝 高士清
女邑刘氏 郑氏 刘氏 苑氏 崔氏 崔氏
刘氏 张氏 王氏 崔氏 王氏 王氏
女邑长高氏 马氏 日氏 王□ 马氏 张氏 王氏 张氏
□ 田氏 王氏 张氏 □
“大安七年”刻石的出土,无疑为研究汉族移民进入黑龙江区域问题提供了有明确纪年的实物证据。从碑文中的“泰州河堤”、“建办塔事”、“提点塔事”及“僧政讲经沙门”的记述来看,应该是临河而建泰州城,时受水患威胁,故修河堤以避祸。而泰州城西南有辽建佛塔(1953年坍塌),佛教盛行可见一斑。碑文所记汉人以女性为多,推为“因河堤工程告竣,寺僧与善男信女们集资建造浮屠塔刹以禳灾祈福”[113]。契丹人的原始宗教是萨满教,“阿保机在建国前后,曾俘掠了大批信奉佛教的汉人,从此佛教便传入契丹”[114]。而在辽之偏远的泰州地方,佛教能如此盛行,不能说与大批的汉族移民到来没有关系。
[1] 干志耿在《古代橐离研究》中指出:“夫余系统诸族的归向又如何呢?概略地说,夫余有一部分与勿吉融合,即是浮瑜靺鞨,后称粟末靺鞨粟末即濊貊之音转;一部分与慕容鲜卑融合,如东晋永和二年(346)北燕慕容皝破夫余,‘虏其王及部落五万余口而还’;还有一部分与高句丽融合,如北魏太和十八年(494),夫余王及妻孥以国降高句丽。东夫余国多次被高句丽攻破,自然会有相当部分融于高句丽……”该文载于《民族研究》1984年第2期。
[2] 《山海经·海内东经第十七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3] (唐)李泰:《括地志辑校》卷四,中华书局,1980。
[4] 《后汉书·东夷传》卷八十五。
[5] 《魏书·勿吉传》卷一〇〇。
[6] 《后汉书·东夷传》卷八十五。
[7] 《三国志·高句丽传》卷三十。
[8] 《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五·西川王纪、烽上王纪》卷十七。
[9] 转引自马大正等《古代中国高句丽历史丛论》,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3,第93页。
[10] 孙进己、干志耿、庄严:《勿吉和靺鞨的物质文化》,《博物馆研究》1985年第1期。
[11] 《魏书·勿吉传》卷一。
[12] 《魏书·高句丽传》卷一。
[13] 《隋书·靺鞨传》卷八十一。
[14] 郑永振、李东辉、尹铉哲:《渤海史论》,吉林文史出版社,2011,第52页。
[15] 耿铁华:《中国高句丽史》,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第323—330页。
[16] 王绵厚:《隋与唐初粟末靺鞨的南迁及其驻地考》,《东北古族古国古文化研究》(中卷),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0,第240页。
[17] 王绵厚:《隋与唐初粟末靺鞨的南迁及其驻地考》,《东北古族古国古文化研究》(中卷),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0,第245页。
[18] 《辽史·营卫志中》卷三十二。
[19] 《新唐书·地理志下》卷四十三。
[20] 《新唐书·契丹传》卷二一九。
[21] 《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一》卷二〇五。
[22] 《旧唐书·契丹传》卷一九九。
[23] 《旧唐书·契丹传》卷一九九。
[24] 魏国忠、朱国忱、郝庆云:《渤海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第13—14页。
[25] 张碧波:《重审渤海建国史——兼评“依附说”、“白山说”、“叛乱说”》,《民族研究》2001年第5期。
[26] 《旧唐书·则天皇后纪》卷六。
[27] 《新唐书·渤海传》卷二一九。
[28] 魏国忠、朱国忱、郝庆云:《渤海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第43页。
[29] 魏国忠、朱国忱、郝庆云:《渤海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第45页。
[30] 杨雨舒、蒋戎:《唐代渤海国五京研究》,香港:香港亚洲出版社,2008,第10页。
[31] 魏国忠、朱国忱、郝庆云:《渤海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第194—195页。
[32] 魏国忠、朱国忱、郝庆云:《渤海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第30页。
[33] 《新唐书·渤海传》卷二一九。
[34] 转引自杨雨舒、蒋戎《唐代渤海国五京研究》,香港:香港亚洲出版社,2008,第7—8页。
[35] 李健才:《渤海初期都城考》,《北方文物》2002年第3期。
[36] 杨雨舒、蒋戎:《唐代渤海国五京研究》,香港:香港亚洲出版社,2008,第9页。
[37] 王承礼:《吉林敦化牡丹江上游渤海遗址调查记》,《考古》1962年第11期。
[38] 吉林省考古研究所、吉林省文物工作队:《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见证》,《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出版社,1979,第107页。
[39] 梁玉多:《渤海国编年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第56页。
[40] 转引自杨雨舒、蒋戎《唐代渤海国五京研究》,香港:香港亚洲出版社,2008,第49页。
[41] 吉林省考古研究所、吉林省文物工作队:《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见证》,《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出版社,1979,第108页。
[42] 魏国忠、朱国忱、郝庆云:《渤海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第194、196页。
[43] 杨雨舒、蒋戎:《唐代渤海国五京研究》,香港:香港亚洲出版社,2008,第64页。
[44] 关于此次迁都时间史书没有明载,梁玉多先生的《渤海国编年史》将时间定为749年,故采用此说。
[45] 郭素美:《渤海国历史与文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第39页。
[46] 梁玉多:《渤海国编年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第57页。
[47] 李健才:《东北史地考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第67页。
[48] 梁玉多:《渤海国编年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第66页。
[49] 杨雨舒、蒋戎:《唐代渤海国五京研究》,香港:香港亚洲出版社,2008,第26页。
[50] 魏国忠、朱国忱、郝庆云:《渤海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第309页。
[51] 魏国忠、朱国忱、郝庆云:《渤海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第182页。
[52] 《新唐书·渤海传》卷二一九。
[53] 《唐会要》卷三十六;《玉海》卷一五四。
[54] 金毓黻:《渤海国志长编·族俗考》卷十六。
[55] 孙玉良:《渤海迁都浅议》,《北方论丛》1983年第3期。
[56] 魏国忠:《唐代渤海五京制度考》,《博物馆研究》1984年第3期。
[57] 干志耿、孙秀仁:《黑龙江古代民族史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第261页。
[58] 金毓黻:《东北通史》,社会科学战线杂志社翻印本,1980,第289页。
[59] 金毓黻:《东北通史》,社会科学战线杂志社翻印本,1980,第284—285页。
[60] 郑永振、李东辉、尹铉哲:《渤海史论》,吉林文史出版社,2011,第4页。
[61]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六顶山与渤海镇——唐代渤海国的贵族墓地与都城遗址》一书的专家推荐意见、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62] 谭英杰等:《黑龙江区域考古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第67页。
[63] 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考古·黑龙江》,文物出版社,2011,第166页。
[64] 李陈奇、赵虹光:《渤海上京城考古的四个阶段》,《北方文物》2004年第2期。
[6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六顶山与渤海镇——唐代渤海国的贵族墓地与都城遗址》,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第52页。
[66] 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考古·黑龙江》,文物出版社,2011,第166—188页。
[67] 张高:《渤海文化史宏观研究诸问题》,《北方文化研究》第1集(内部版),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1983。
[68] 朱国忱、魏国忠:《渤海史稿》,黑龙江省文物出版社,1984,第82页。
[69] 魏国忠、朱国忱、郝庆云:《渤海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第198页。
[70] 转引自戴均良主编《中国城市发展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第154页。
[71] 朱国忱、金太顺、李砚铁:《渤海故都》,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6,第360页。
[72] 《辽史·萧敌鲁传》卷七十三。
[73] 魏国忠、朱国忱、郝庆云:《渤海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第549页。
[74] 诗句出自929年冬裴璆出使日本之际,其友人藤原雅量曾赠以《重和东丹裴大使公公馆言志之诗本韵》。金毓黻:《渤海国志长编·文征》卷十八,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5。
[75] 朱国忱、魏国忠:《渤海史稿》,黑龙江省文物出版社,1984,第105页。
[76] 参见郑永振、李东辉、尹铉哲《渤海史论》,吉林文史出版社,2011,第134页。
[77] 参见杨保隆《辽代渤海人的逃亡与迁徙》,《民族研究》1990年第4期。
[78] 韩国学者柳得恭、徐炳国均持此说,转引自郭素美、梁玉多、宁波《辽金时期的渤海遗民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2,第29页。
[79] 杨保隆:《辽代渤海人的逃亡与迁徙》,《民族研究》1990年第4期。
[80] 郑永振:《渤海国的灭亡与其遗民的流向》,《延边大学合校十周年纪念延大史学论集》,延边大学出版社,2006,第52页。
[81] 魏国忠、朱国忱、郝庆云:《渤海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第578页。另,朱国忱、魏国忠的《渤海史稿》也主此说。
[82] (宋)洪皓:《松漠纪闻》。
[83] 《辽史·耶律觌烈传》卷七十五。
[84] 高恩林:《黑龙江政区沿革纪略》,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0,第9页;杨保隆:《辽代渤海人的逃亡与迁徙》,《民族研究》1990年第4期。
[85] 张泰湘:《唐代渤海率宾府辨》,《历史地理》第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第178页。
[86] 孙进己、冯永谦总纂《东北历史地理》上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3,第554页。
[87] 杨保隆:《辽代渤海人的逃亡与迁徙》,《民族研究》1990年第4期。
[88] 杨保隆:《辽代渤海人的逃亡与迁徙》,《民族研究》1990年第4期。
[89] 孙进己:《唐代渤海民族的分布及渤海人的西迁》,《高句丽渤海研究集成》,哈尔滨出版社,1997。
[90] 王承礼:《渤海简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第177页。
[91] 魏国忠、朱国忱:《渤海人口考略》,《求是学刊》1983年第1期。
[92] 郑永振、李东辉、尹铉哲:《渤海史论》,吉林文史出版社,2011,第138页。
[93] 《金史·太祖纪》卷二。
[94] 干志耿、孙秀仁:《黑龙江古代民族史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第354页。
[95] 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政宣上帙三》卷三。
[96] 郑永振、李东辉、尹铉哲:《渤海史论》,吉林文史出版社,2011,第141页。
[97] 郑永振:《渤海国的灭亡与其遗民的流向》,《延边大学合校十周年纪念延大史学论集》,延边大学出版社,2006,第58页。
[98] 〔韩〕徐炳国:《渤海遗民史研究》;郭素美、梁玉多、宁波:《辽金时期的渤海遗民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2,第190页。另,学者王世莲在《渤海遗民与金之勃兴徙》文中统计,“虽然金兴于渤海亡后的二百年,但渤海人显仕于金者却要高出仕辽者的数倍以上。据对辽、金二史列传人物统计,渤海人在《辽史》中立传者不满十人,而《金史》有传者却达三十五人以上,且不包括在金建国之初起过重要作用的渤海人杨朴、高庆裔等。虽然辽、金二史详略不同,但也反映出渤海、女真的不平常关系”。《求是学刊》1983年第4期。
[99] 张博泉:《金史简编》,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第66页。
[100] 〔日〕外山军治:《金朝史研究》,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1988,第113页。
[101] 魏国忠、朱国忱、郝庆云:《渤海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第353页。
[102] 〔日〕外山军治:《金朝史研究》,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1988,第117页。
[103] 《金史·太宗纪》卷三。
[104] 《金史·太祖纪》卷二。
[105] 《金史·太宗纪》卷三。
[106] 《金史·太宗纪》卷三。
[107] 《金史·世宗纪》卷七。
[108] 魏国忠、朱国忱、郝庆云:《渤海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第594页。
[109] 陶宗仪:《南村辍耕录·氏族》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110] 《辽史·太宗纪》卷四。
[111] 刘凤翥、干志耿、孙进己:《辽朝北界考》,《北方论丛》1979年第5期。
[112] 干志耿、孙秀仁:《黑龙江古代民族史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第322页。
[113] 孙秀仁:《再论绰尔城(塔子城)历史地理诸问题》,《求是学刊》1980年第4期。
[114] 杨树森:《辽史简编》,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第3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