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学习与德智体美劳
第一节 五因互相影响
学习的目的是要让学习者成为德、智、体、美、劳多方面因素全面发展的人才。实际上我国古代西周时期就已出现了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之学,这六艺就包含了德育——礼;美育——乐;体育——射、御;智育——书、数。孔子对这六艺之学加以沿用,可见古人对现在的五育所做的探讨和贡献。德、智、体、美、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国度,虽然提法不同,但是它们所具有共同的构成因素,也就是对人的素质构成的形式以及表现等多方面来说,具有它的共性。人在社会生活中生存,必然受到社会的制约和基本要求,促使了适应这些基本要求的德、智、体、美、劳因素不断形成与发展的综合素质的产生。同时,德、智、体、美、劳的综合素质在人的个性心理与生理的结构中组合成一个完整的整体。德、智、体、美、劳属于人类学习的共同范畴的总体要求,也符合人个性发展的客观实际情况。
德、智、体、美、劳五个因素是一个既各自独立又集中统一的综合体(见图8-1)。
图8-1 德、智、体、美、劳五因素
首先,五个方面在一个人身上可以集中体现成为统一的结构,同时各自发挥优势。
其次,五个方面互相影响和渗透。
再次,五个方面互相制约,共同促进和提高。
德、智、体、美、劳多种因素在人的整体结构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如下:
一、德智关系
有的人把德育放在第一,有的人把智育放在第一,究竟谁在第一,这并不是问题的要害。重要的是两者应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一个学习者身上体现出来。有德没有智不行,有智没有德也不行。人们常说:
有德无才是次品,有才无德是毒品,无才无德是废品;
有才有德是正品,大才大德是珍品,伟才伟德是极品。
我们一向主张国家提出的德才兼备的人才理念。
第一,道德标准是对一个人评价的首要标准。
第二,才智是作为实现德的手段与工具。
第三,德行的方向决定了智力的社会效果。
二、体美关系
在人的整体素质结构中,体美相对次要,但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生产力条件和科学水平以及思想指导下,两者互有所长。在学习中要对体美,例如体育运动和美术绘画、唱歌、舞蹈等予以加强。
三、五因素论
有的人主张德、智、体三因素论,有的人主张德、智、体、美四因素论,也有的人主张德、智、体、美、劳五因素论。我们支持五因素论,这五个方面应同时存在于一个具有综合素质的学习者身上。它们各是一个独立单位,但是又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发挥着不同的价值和作用。总体上决定了一个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德——是由道德认识、情感、行为、习惯构成的。
智——是由知识、智力和相关智力技能等构成的。
体——是由身体素质与人体基本活动能力构造的。
美——是由审美感,以及审美观点、艺术、能力、创造才能等构成的。
劳——是由生产过程中的基本原理等知识与技能构成的。
它们各自都拥有不同的价值和作用,包括社会价值、教育价值以及对自身需要与享用的价值满足等。例如在社会价值方面,德是让学习者自觉遵守社会法制和法规等,使人与人和睦相处,维护和谐社会的环境和秩序;智在参加社会活动的知识与能力上,使人可以更好地施展和表现;体为社会建设、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提供物质保障和身体条件的要素;美让学习者情感丰富,热爱生活,创造美好的生活事物;劳使人在社会生产中发挥自己的能力,让可能的生产力向社会生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