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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市场与政府的经济活动范围
考点五 市场与政府的经济活动范围
(一)市场和市场效率
市场系统是由居民、企业和政府三个相对独立的主体组成的。在市场经济下,政府构成市场系统的一个主体。政府为市场提供诸如基础设施、教育和社会保障之类的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同时政府又是一个公共服务和政治权力机构,具有市场不同的运行机制,因而在市场中又具有特殊功能和特殊地位,可以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干预市场。
居民(或者说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它为市场提供劳动力、资本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并通过提供生产要素获取收入,而后用居民收入到市场上购买生活消费品或从事投资,居民的基本目标是满足需要和效用水平的最大化。
企业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单位,它从居民那里买入生产要素,通过加工转换成为商品或劳务,进而通过商品或劳务卖给居民并获取企业收入和利润,企业的基本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并实现扩大再生产。
市场就是商品交易的场所,是在无数个买者和卖者的相互作用下形成的商品交易机制,并且是具有效率的交易机制。市场机制的基本规律就是供求规律:供给大于需求,价格下降,库存增加,生产低迷;需求大于供给,价格上涨,库存减少,生产增加;通过价格与产量的不断波动,达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
(二)政府经济活动范围
(1)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
(2)矫正外部性。
(3)维持有效竞争。
(4)调节收入分配。
(5)稳定经济。
【例11-7】下列经济活动中不属于政府经济活动范围的是( )。(2015年单选题)
A.生产私人物品
B.调节收入分配
C.矫正外部性
D.维持有效竞争
【解析】A 政府经济活动范围应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矫正外部性;维持有效竞争;调节收入分配;稳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