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章
季明笙手指金贵,从不干粗活。
每天都会用三十七度、加了玫瑰精油的温水泡手,再用豌豆大小的乳木果油轻轻按摩指尖。
拉琴时更是戴有定制的Pegasus山羊皮指套,既不影响音色触感,又能保护按弦手指。
看着自己被热油烫伤的手指,我从喉咙里滚出一声轻笑:「行啊。」
随便你,反正那时我早已不在。
季明笙亲昵地刮了下她的鼻尖:「小傻瓜,小顾也要练琴呢,别耽误人家时间。」
「他只是闹着玩而已,怎么能跟明笙哥哥你比,」孟语娇嘟了嘟嘴,娇嗔道:「到时你随便指点他几下,不比他自己瞎练强一百倍?」
「行行行,都听你的,」季明笙宠溺一笑,两人暗潮汹涌。
我低下头慢慢品尝,无视他若有若无试探的目光,盘算着收拾哪些行李。
气氛渐渐沉寂下来,孟语娇杵着下巴专注地盯着季明笙,顺着他的视线,突然语出惊人:「顾时安,吃饭没有音乐好无聊,不如你现在就拉上一曲助助兴,也正好让明笙哥哥指点指点?」
我身子一僵,不敢置信地抬头:她把我当成了什么,街头卖唱的东西吗?
季明笙慢条斯理地折起手帕,擦了擦嘴角:「乐意之至,如果小顾不介意的话。」
「抱歉,刚才做饭手被热油烫伤了,怕是拉不了了。」我哑声道。
季明笙微怔,很快回过神来:「没关系的小顾,真是不好意思,这顿饭给你添麻烦了。」
被驳了面子,孟语娇脸色有些不好看:「有些人就是命贱,好好的机会送到眼前了都不会把握。」
说完,重重放下筷子:「哼,不识抬举,明笙哥哥,咱们走。」
换作以往,我早就忙不迭道歉了。
如今喉咙里好像被塞满了浸水的棉花,怎么也发不出声。
门板发出「哐当」的闷响,玄关的琉璃风铃被撞得粉碎,像我无望的爱情。
丝丝银线穿过月白色的琉璃管,内壁「金箔星轨」镶嵌,是我亲手为她烧制的十八岁成人礼。
经历了十次窑变,烧废了上百管,才留下了这最后十支,被银针刺破手指的血滴,成了星轨里最绚丽的红。
如今,都粉身碎骨散落一地。
我蹲下身一点一点捡拾,手机「叮咚」一声,竟然是季明笙的消息:「小顾,别担心,我带娇娇去看演唱会了,她已经不生气了。」
哦,是我熬了三天,夜夜盯到凌晨三点,抢到的两张燕姿演唱会门票。
打开现场直播,两人十指紧扣,忘情亲吻的瞬间被大屏幕捕捉放大。
男俊女靓,情深似海,人群沸腾欢呼,热闹极了。
孟语娇一夜未归,也无只言片语。
从前也是这样,她一生气就会各种拉黑删除,非要我跪下求饶,才会大发慈悲地结束冷战。
这次我却再没有解释求和的欲望,反而感受到了久违的冷静和灵感。
F大调第二浪漫曲从琴弦倾泻而出,赐予我新生。
天渐渐亮了,从蟹壳青转为孔雀蓝,再慢慢爬上珍珠母贝的银白。
我拉着行李,推开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