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寇”与日本的“倭寇文学”:中日视差与文史互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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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和平贸易”:宫崎市定对朝贡体制的无视

对于与倭寇问题相伴相生的中国朝贡体制与海禁政策,举凡涉及倭寇的研究,都会对其进行一定的审视与探讨,宫崎市定也不例外。但是,与客观的历史研究者对两者关系的分析不同,宫崎市定却从贸易自由的角度对明朝的海禁政策及朝贡贸易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并将倭乱暴发的原因完全归结到了中国朝贡体制以及对朝贡贸易所制定的种种规则之上:

朝贡贸易的限制非常死板,对中国本国民众来说毫无意义,走私贸易因此产生,由于走私违背了国法,因此弹压和讨伐便随之而来。为了报复官府,民众蜂拥而起,倭寇参与其中,倭乱因此而起。[3]

明朝的这一系列规定,是否真的能将各国的贸易完全控制在政府的手中呢?当然绝对是不可能的。朝贡贸易中对次数、船只数、人数的限定,在国际贸易已经日趋隆盛的当时,无疑是一种贸易抑制政策,这对外国来说是一种对贸易自由的束缚,对明朝本国民众来说无疑也是一种困扰。[4]

不难看出,宫崎市定是有意无意地将“朝贡贸易”与一般意义上自由平等的“贸易”加以混淆,这是他借以批判明朝政府在“朝贡贸易”中所制定的一切规则的根本立足点。如果从自由贸易的角度来看,明朝政府对朝贡贸易中的入贡次数、船只数和人数的限定,的确不符合贸易自由的原则,基于此,宫崎市定将朝贡视作明政府对各国贸易的控制,认为明朝政府通过朝贡制度“对海外各国的贸易采取了严密的统制政策”。但是,宫崎市定却刻意地忽略了当时明朝与日本之间君臣式的宗藩关系,这其实与长期以来日本历史著作包括后来的历史教科书中的做法是一样的,就是对明朝与日本之间的朝贡性质和宗藩关系的含糊其辞。例如就日本历史教科书而言,东京书籍社在1981年、1986年和1993年这三个版本的教科书中,在讲到明朝的倭寇和明日关系时,都提到了日本幕府从“朝贡贸易”中获得的利益,却都没有说明它的朝贡属性:“义满按照那个提议禁止倭寇,打开跟明朝的贸易,把贸易的利益用作了幕府的财源。”大阪书籍社1986年版历史教材虽然提到了“勘合贸易”,但其对勘合贸易的定义依然是利用贸易所得的利益为幕府所用:“将军义满想用贸易利益补充幕府的财政,以日本国王的名义表面上臣服于明朝皇帝,开始和明的贸易。之后的贸易船,为了和倭寇有所区别,持有称为勘合符的对牌。这种日明贸易被称作‘勘合贸易’。”(大阪书籍社1986年版)该版教材中对明朝与日本之间的宗藩关系,解释成了日本国王对明朝皇帝的“表面上臣服”。而清水书院的历史教科书在1993年版以前也都只是含混地提到日本“向明派遣商船”,直到1993年版的教材中才承认了当时明日之间的宗藩关系:“将军义满考虑到幕府的财政收入,以‘日本国王’名义表示臣服明朝皇帝,与明建立了国交。”(清水书院1993年版)日本书籍、扶桑社、学图出版社的教科书在不同年份的版本中对于明朝与日本之间贸易的贡赐性质则都是时添时减,其对于当时日本附属国地位的排斥态度是显见的。

不管是宫崎市定,还是后来的日本历史教科书,对日本人的历史观都是极具引导性甚至塑造性的存在,然而他们都极力地否认明朝与日本之间贸易的朝贡性质以及明日之间的宗藩关系。他们承认日本幕府在对明的朝贡中所获得的利益和对朝贡体制的经济依赖,但对于明朝的宗主地位和日本的附属国地位却含糊其辞,将明朝与日本之间的关系往来,从一种君臣式的宗藩贡赐关系强移为一种平等的贸易关系,甚至歪曲为明朝因不堪倭寇滋扰而请求日本来明朝贸易,这显然都不符合历史事实与历史逻辑。宫崎市定正是以这一违背历史事实的判断为逻辑基础,将“朝贡贸易”等同了“贸易”,而后再从贸易往来的角度看待“朝贡贸易”,于是对其进行重新辨析便是顺理成章的了。他认为明朝在朝贡贸易中所设定的种种限制是“对贸易自由的束缚”,是“一种贸易抑制政策”,从而对明朝的贸易规则加以指责和批判。然而,如果按照这一逻辑,从商业贸易的角度出发看待朝贡贸易,那么明朝对朝贡国一贯秉持的“厚往薄来”政策,便也不符合经济规律了。但是宫崎市定对于这一点却只字未提。同样是朝贡贸易中宗主国所制定的规则,因为对船只、人数等的限定妨碍了日本等朝贡国的经济收益,于是对其大加贬斥,而面对能够让日本等朝贡国获得巨大经济利润的“厚往薄来”政策,则只字不提,其中的日本立场与偏见是显而易见的。

而对于中国来说,朝贡本身就不是一般意义上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之下所进行的贸易行为,而是在中国强盛、四邻弱小,中国对国际贸易依赖度低而外国对中国商品需求量大的前提下,通过 “怀柔远人”所建立的一种“华夷秩序”。华夷秩序是一种以“中国”为中心,以“四夷”为附属,以“礼”为核心的儒家伦理等级式外交秩序,可以说它是分封制之下天子与诸侯的君臣关系的延伸,而作为维持“中国”与“四夷”关系的朝贡贸易,也是诸侯对天子的朝贡制度的延伸。通过朝贡贸易,朝贡国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而中国则由此确立其宗主国的权威性与合法性。同时,朝贡体制也是中国文化对周边国家显示出其强大的吸引力并对周边文化释放影响力的过程,是中国文化强大向心力的体现。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朝贡体制对于中国的政府,其本质都不在贸易而在政治,与其说它是一种经济行为,毋宁说是一种政治手段。而作为这种政治手段的实施者,中国朝廷认为自己毋庸置疑是规则的制定者。

这样看来,对于“朝贡体制”,中日之间是存在着认识上的错位的。中国一厢情愿地认为日本对中国的朝贡是日本承认两国宗藩关系之下的称臣纳贡,他们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日本的不臣之心;而日本则一厢情愿地认为朝贡就是日本对明贸易、并从中获取利益的手段,却罔顾朝贡体制之下的种种规则。

那么,中日历史上是否真的存在过这种中国人认为是理所当然、日本人却想要极力否认的宗藩关系呢?事实上,中日两国的交往确实是从汉武帝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倭人部落对汉乐浪郡的献贡开始的,日本也是自此被中国纳入了册封体制之中,然而中国对日本的认识在此后的五个世纪之间都处于近乎停滞的状态,而日本对朝鲜半岛的觊觎和不甘臣属于中国的野心却在此期间慢慢膨胀,直到隋文帝开皇二十年(600)日本使进贡之时不再像以往那样向隋文帝请求封号。我国历史学者王贞平认为:“此举是一个重要的外交信号:中日间的君臣关系已经动摇,日本已不再视自己为中国的属国。”[5]到了唐朝,日本可以说已经毫不掩饰地显露出了自己不甘被纳入中国册封贡赐体制之中的野心:他们在自己的内部文书中称朝鲜为“近藩”,称唐朝为“远藩”,甚至在与唐朝往来的外交文书中,巧妙地利用日文训读法“须明乐美御德”掩盖“日出处天子”的本意,来访唐朝的日本使臣也愈加地矜大无礼。然而唐朝政府至此仍然认为日本是一个“人民丰乐,礼仪敦行”,施行“汉制”的蕞尔小国,笃信他们臣属唐朝,或者说唐王朝的皇帝和官员都确信即便日本略有不臣之举,终究也翻不起大浪,因此才对其表现出了一种漫不经意的漠视。他们不仅对日本的实情与文化不甚了了,甚至连去了解的意愿都没有,只是兀自沉浸在四夷宾服的盛世景象之中。其后,唐昭宗乾宁元年(894)日本天皇废止遣唐使,宋代中日两国官方往来停滞,随后蒙古帝国的兴起,日本被列入元军征服版图。许多学者认为,正是元军两征日本的惨败,致使中日两国的关系发生了彻底的转变:“他(忽必烈)播下了双方直接进行武装斗争的种子,使中日关系出现一个对垒的时代。”[6]而中日官方往来的停滞与僵持,反而催化了两国民间贸易的发展,形成了一些海上武装贸易集团,成为明朝倭寇的雏形。

到了明朝,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日本不甘也不会接受臣属于中国的地位。日本的对华政策虽则时有反复,例如明成祖时期也有足利义满短暂的称臣纳贡,但是这主要是因为日本在连年混战、四分五裂的局势之下,任何一方大名将军皆无法完全代表日本政府,也没能制定出一套清晰可行、一以贯之的对华政策,所以才会出现时而谀顺时而强硬的态度。与日本对明朝的态度相对地,明朝对于日本的态度则始终是以宗主国自居的。明朝初年,明太祖便曾屡派特使出使日本,要求日本政府称臣入贡,并对倭寇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其祸乱中国沿海。后因其既不肯称臣,又未能解决倭寇问题,才有了洪武二十三年(1390)所记载的“帝素厌日本诡谲,绝其贡使”,以及明太祖的“列不征之国十五,日本与焉”。这种全面禁止对日贸易的政策,事实上对中国来说,并不会造成多大的生活不便和经济滞塞,因为中国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以及“上下交足,军民胥裕”的政治经济结构,使之在经济上基本无求于他国,并且朝贡贸易为中国带来的经济与商业利益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甚至在朝贡体制中,中国政府的赠赐往往十数倍于日本的献贡。可以说,对中国的统治者来说,与他国之间进行贸易的意义就在于其中政治价值,即以一种“天朝上国,万邦来朝”的盛世景象来确立自己统治地位的合法合理性。也就是说,在明朝的皇帝看来,他国若想往来于中国,就须以朝贡的方式,若如此,中国甚至可以牺牲一些经济上的利益,但如果他国不肯称臣纳贡,那么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也就没有必要进行了,这便是明太祖严令海禁的逻辑之所在。到了明成祖时期,日本派使来贺,所呈递的国书又以属国自居,充满阿谀邀宠之语,明成祖也是当即优酬以待,甚至对于日本人在中国私贩兵器的行为也予以宽宥允准:“外夷修贡,履陷蹈危。来远,所费实多。有所赍以助资斧,亦人情,岂可概拘以禁令。至其兵器,亦准时直市之,勿阻向化!”[7]由此,日本人打着朝贡的旗号络绎而至,慢慢变得贪得无厌起来,不仅态度倨傲,不断要求增加银钱赐物,还时有“掠居民货,有指挥往诘,殴几死”[8]的情况出现,这才有了明朝廷对日本入贡的种种限制。

显然,对于日本来说,入贡中国只是他们进入中国、攫取利益的手段,或献贡朝廷获得回赐,或以入贡为名进行民间私市贸易,甚至于因贸易被阻而武装抢掠,其根本目的只在经济收益。在这样的思维主导之下,有了武装抢掠所得的巨额财物的对比,中国朝廷的回赐便越来越无法满足他们不断增加的需索,这才是日本将朝贡贸易视作不公平贸易的最根本原因。事实上,对于日本入贡中国的本质和日本人一贯的对华策略及心理,明朝士人多少也已经有所察觉。在嘉靖二年(1523)宁波争贡事件之后,给事中张翀曾经上疏明世宗,认为日本“窥伺中土,得间则张其戎器,以劫杀为事;不得间则陈其方物,以朝贡为辞。劫杀则利民财,朝贡则利国赐,兼有得不得,而利无不在,此倭奴之大情也”。他们对中国的“叛服不常”背后,隐藏着以种种途径从中国攫取利益的根本原则。然而一直到了明朝,中国的朝廷官员对于日本的态度仍以漠视无知为多,像张翀这样对日本有着清晰认识的官员寥寥无几。而张翀尽管看得清日本朝贡中国的意图,却除了绝约闭关、断绝朝贡以外,也没有提出其他的应对策略。正如黄枝连所说:“日本方面,是把‘入贡中国’看作一种特殊的贸易形式。在政治上吃了一点亏,必须在物质的赏赐上取得补偿。”“对日本人来说,‘公平交易’存在于对方能够满足他们的日益增加的需索。”[9]而倭寇的暴起,很大程度上则是明朝政府渐渐无法满足日本日益增加的需求。

也正是因为如此,宫崎市定才对明朝政府乃至整个朝贡体制进行了猛烈的抨击:

“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这一说法真是太确切了。然而如果因此认为一旦禁止海市不与交易,那么日本人马上就会来船抢掠,这样的认识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凡事都有一个顺序,日本人再性急,也不会做出买不到就抢这样的蠢事来。如果中国官府从一开始就像江户幕府那样,把民众管得死死的,实行彻底的锁国政策,那么作为外国人的日本人也就根本无法加以干涉。[10]

不难看出,这段话中的主观偏见可以说相当强烈了,以至于提出不如“实行彻底的锁国政策”这样的偏激之辞,这与历史学家审慎客观评论历史的态度相去甚远。与宫崎市定相似,日本不少历史研究者都将倭乱爆发的原因归结到中国的海禁政策和朝贡体制上,但是,正如黄枝连先生所说:“在日本历史上,从公元8、9世纪开始,海贼一直活跃在历史舞台之上,也许他们也应该被考虑为一股具有很大独立活动自由的封建割据力量。”[11]而“倭寇”只是日本海盗集团从濑户内海和北九州地区向中国大陆和朝鲜半岛的蔓延,即“倭寇是‘国际化’了的海盗集团”[12]。诚然,倭寇的爆发是由多种历史环境与社会环境之下所推动的,而“倭寇”是日本海盗的蔓延这一观点,至少可以说是倭寇爆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而且我们不难发现,宫崎市定在行文表述之间,经常会把“倭寇”与“日本人”进行混同,可见他所做的这一些界定,并不是为了还原真实的与倭寇相关的历史,而是为作为“日本人”的“倭寇”及倭寇行为进行辩解与美化。这一点在宫崎市定对倭寇性质“去寇化”的想象性界定中表现得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