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研究意义
在整个中国史学研究的范围内,明代史学的研究一直未能获得学界较多的关注。时至近代,依旧有学者发出“明人之史才终不若宋人也”[26]的感慨。明代史学难道果真如此之不济?又或者如有些学者所言“有明一代,史学最盛”[27]?“明代史学着实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无论是在史学体裁还是史学内容上都涌现出了许多极富创造性的范例”[28]?明人考订史事成就果真“不著,不须专论”?又或是“以博奥夸耀于世,实事求是之意不足,而哗众取宠之心有余”[29]?众说纷纭、各执一词下,本书的研究意义和价值就在于用具体史料来探究晚明史家在明史考据上取得的成就和不足。
首先,这一研究有助于全面了解明代史学风貌。不可否认,明代史学“国史失诬,家史失谀,野史失臆”[30],确实存在较为严重的弊病。但追根溯源,明清两朝学者对明代史学的过分批驳、贬低才是导致其长期遭人诟病的症结所在。且不说清代学者对明代史学的诘难,诸如“明人学无根柢,而最好著书”[31],讽刺其“空疏”“臆说”等成为家常便饭,连明人自己都把本朝史学批评得体无完肤。谢肇淛“既无包罗千古之见,又无飞扬生动之笔,只据朝政、家乘少加润色,叙事惟恐有遗,立论惟恐矛盾,步步回顾,字字无余,以之谀墓且不堪,况称史哉”[32]的评论,更是把明代史学从文笔到见识,从内容到形式全方位贬低得一无是处。时至近代,有一部分学者依旧持此观点。这种不结合时代、学术背景,只将目光放在其短处且全面否定其成就的批评是有失公允的。正如朱仲玉先生所说“对明代史学或简单地一笔带过,或认为明代有史书而无史学,史学在明代是一个空白点,这恐怕不太公平”[33]。事实上,在明代仍有部分史家坚守史学求真、求实的本质,对明代史学空疏浮夸的状况非常不满。他们有的对此现象进行了激烈的抨击,有的更在自己写作过程中广泛搜集史料,并对已出的当朝史进行分析考证。在此前的研究过程中,这部分的成果由于种种原因被忽视或者研究得不全面不深入,不得不说存在较大的疏漏。本书力图对这部分相对碎片化的实证主义史学做整体性的分析研究,还原明代史学的全貌。
其次,有助于认识明之时代背景对当朝史撰述的影响。白寿彝先生曾指出“史书的发展,总是受社会条件的影响”[34]。之所以在明代出现了不胜枚举却良莠不齐的各类史书,同其社会、时代背景有着莫大的关联。第一,明代繁荣的经济、发达的出版印刷业毋庸置疑为其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据《中国印刷史》的统计“建宁书坊各有九十家左右”[35],喜好附庸风雅的“地主富商亦多喜刻书版,或造活字印书”[36]。第二,新兴市民阶层的崛起,具备阅读能力的人增多,加之明人好奇炫博的个性也为其提供了广阔的消费市场,对“如譬《剪灯新话》之类,不惟市井轻浮之徒争相诵习,至于经生儒士,多舍正学不讲,日夜记意,以资谈论”[37]。第三,原存于宫中秘而不宣的史料大量流出,为私史的修撰提供了不少的素材。第四,明中后期私史呈井喷状态,也和当时的时局变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明初理学绝对权威和文字狱频发的阶段,众人皆“不敢言朝廷事”[38]。中后期的大明王朝则处在一片风雨飘摇之中,统治集团疲于处理内外不断出现的小动乱,文网松弛。加之心学异军突起,大批的文人学者开始著书立说,奇闻异事、山神鬼怪无所不有。在上述这些因素相互影响之下,使得明人私撰明史成为潮流,也为部分有责任心的史家对其进行批评考证研究提供了素材。
再次,有助于全面了解明人在当朝史撰述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列朝实录作为官修当朝史著作中最重要的一种,其内容多是直接采自官方原始档案材料,具有不可忽略的史料价值。然而随着历史禁忌话题的解禁和实录的流布,史家却发现实录中有些内容存在严重的失实现象。这种失实不单是因明代官修机制的欠缺所导致的史料不足,更多的则是同实录在修撰中人为造成的失真有关——不仅皇帝喜欢利用实录达到或粉饰美化,或贬斥打压的目的,就连参与撰史的史臣也往往将个人恩怨、朋党之争带入其中。相较禁忌较多的官修当朝史而言,私家修史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史家具有相对自由的自主权,这使得他们能够不受官方各种要求所限,秉公于朝直抒胸臆。然多数的私家当朝史撰述不仅体例不完备,内容上也有较多舛误失实之处。比较集中的出现在对人物、史事的评价有失公允,收录史料内容真假混杂,多猎奇诡怪之语等方面。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对明代史学生态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同时也促使史家的反思和对这些问题进行纠正。
最后,有助于完善对整个考据学发展历程的认识。作为一种研究方法,考据起源甚早且应用广泛,但一直到清代才成为显学。与清代考据之态度严谨、成果丰富相对照,明代考据确实算不得突出。加上受明代整个学术风气的拖累,学者们对明代考据成果给予的褒奖和关注少之又少。因此,在明清两朝对明代学术的贬低,以及考据学也确实不是明代学术主流,甚至能称为潜流等诸多因素影响下,学者们在论述考据学的发展变化时,往往对明代一笔带过。然而明人虽然在研究成果、学术规范等方面无法与清代相提并论,也存在一些硬伤,但不能因为存在不足就磨灭其贡献。况且,清人对明人考据的批评,提出的考据原则、总结出的学术规范等成绩,也是在前人不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予以纠正的基础上,提炼、总结而来。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说“凡启蒙时代之大学者,其造诣不必极精深,但常规定研究之范围,创革研究之方法”[39]。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考据学在明代的发展成就,那么对整个考据学的认识就是不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