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西南少数民族经济古籍文献
恩格斯指出:“正如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1]民族经济是一个民族在一定的空间条件下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经济活动是族类共同体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因此,民族经济是民族社会的基础,在民族生存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的作用,直接影响到这个民族的上层建筑及全部社会结构。
“少数民族经济”的概念最早是由毛泽东提出来的。1954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章》草案中提出了“少数民族经济特点”的概念;1955年,毛泽东同志又在《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一文中,进一步明确指出“我们的国民经济没有少数民族的经济是不行的”。从20世纪50年代起,“少数民族经济”一直是我国政府制定政策法规和国家领导人正式讲话中,特指国内少数民族经济问题时的规范用语。针对“少数民族经济”的研究范围,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曾发表过专门的论述。其主要观点为:少数民族经济是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不一样的概念,少数民族经济研究的范围、对象是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状况、生活特点、生活习惯、文化传统、文化水平以及它们对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生活的影响的一个领域。[2]
经济历来是经世济民之首要、治国安邦之根本,在当代社会也极受重视。少数民族经济文献是各民族经济活动的产物。由于各民族的社会交往和物质、经济活动的需要,各民族先民在口语交流的基础上,从最早使用结绳记事,运用刻划绘写方式,直到创造文字,进而产生了大量的各种载体的经济文献。通过研究、分析各民族经济发展史,可以展现民族经济文献产生发展的背景基础;同时研究、开发和利用民族经济文献资源,可以全面反映各民族经济发展的脉络,充分利用各民族经济文献资源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的作用,加速文化资源向经济优势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