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艺考朗诵概述
第一节 艺考朗诵的观念与价值
朗诵是人们通过声音、肢体、情绪等方式创造出来的传递信息的艺术行动。而朗诵艺术,则是将文字或者文学作品通过艺术化的语言表达出来,针对文字或者文学作品进行二度的形象创作,从而将美感传递给观众的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
朗诵是一门语言艺术。
要掌握朗诵艺术,不但需要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化素养,还需要具备对文字作品的理解和感悟能力。在朗诵过程中,朗诵者需要深入理解文字作品的内涵和情感,将自己融入作品中,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作品的韵味和意境。同时,朗诵艺术要求朗诵者具备一定的专业基本功,能够依托文本处理语言的抑扬顿挫,掌握节奏的快慢,呈现恰如其分的情绪及内涵表达。
事实上,朗诵是将文字文本语言符号转化为视听文本语言符号的过程,而视听文本语言符号有其特有的表达方式,如气息、吐字归音的语言技巧;兼具文学性和表演性的台词手段;呈现对象感、风格化的综合性技法等。本书将从这些角度切入,针对朗诵艺术的基本创作方法进行详尽的讲述。
朗诵是表(导)演类艺考中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戏剧影视表(导)演艺考,往往注重对考生声音、台词、形体、表演的基本功与综合能力的考核。而朗诵艺术作为一种语言、肢体与表现力结合的综合艺术形式,在考核当中往往占据重要的位置。因为朗诵艺术首先要建立在对文本解读和理解的基础之上,在这个过程中,考生需要具备基本的审美与共情能力,基于对文学文本的深入理解与思考,并充分共情感受,才能产生对一篇稿件朗诵的欲望。另外,考生需要进行文本的转化,将具有文学性的文字语言文本转化为可感的声音(声画)语言文本,充分调用自己控制和处理语言的能力,并遵循戏剧表演的假定性,用朗诵的形式进行表演。
多数时候,我们会把朗诵与台词混为一谈,但从严格意义上说,二者是有区别的。台词来源于戏剧舞台上角色的语言,通过表现性的形式完成信息的传递及情感的表达,是戏剧表演中的一部分;而朗诵则是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存在。但在表(导)演类的艺考语境中,二者在某种程度上具备一定的共性。就一场考核而言,二者对考生能力、特质的考查也具有相当大的共性,朗诵是以语言性为主,而台词兼顾了语言性和表演性。当然,在狭义的艺考语境中,台词即朗诵。
表(导)演类艺考考核中,对朗诵的考查往往是有时限的,这意味着艺考考核赋予朗诵艺术新的内涵及要求,即时空性和在场感。
时空性是朗诵艺术和考场朗诵之间的首要差异。朗诵的时空性体现在,在考场规定的时间内基本上不能呈现一部绝对完整的艺术作品。这就要求考生不但要对文本进行筛选,还要对文本进行处理、删改及一定程度的再加工,在相对紧张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呈现一段相对完整、连贯的朗诵。因此,如何寻找自备稿件以及处理稿件也成为考核的一部分;甚至在指定稿件的考核中,如何在规定时间内快速阅读、分析并且共情文本,也需要调用考生更丰富的能力与技巧。另外,在规定好的考场空间内,无论是传统的考官在场形式,还是“考评分离”形式,考生都需要快速适应考场空间,在充分相信空间假定性的基础上进行语言与肢体的情绪化表述。
在场感要求考生在规定时空的基础上,朗诵时的语言要有沉浸感,能够带领观众(考官)进入朗诵文本的世界,并通过考生的表现与文字共情。在考生具备一定专业素养的前提下,将文学作品带入规定情境,让文本真实可感,塑造情境中的故事和人物。归根结底,考生要在考官面前呈现出更加自然、丰富的文本理解力、语言控制力、情感表现力。艺考朗诵虽是一个特定的考核内容,但同时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也应彰显其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