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例编排说明
1.全书按章编排序号,每章分为若干小节,小节内再对各部分编排序号,如第一章第一节内编为“1.1”,下面可再细分为“1.1.1”“1.1.2”,第二节编为“2.1”,以此类推,到下一章重新开始编序,最多排至4级,如“1.1.1.1”。
2.例子以章为单位排序,每章统一编排序号。在同一小节中,如果有反复引用的例子,采用首次编排的序号,但如果在其他小节中重复引用,则重新排序。对例子进行变换时,采用同一序号,但在序号后加字母表示区别,如例“(1)a.……”“(1)b.……”,以此类推。
3.图表按章编排序号,每一章对本章出现的图表统一排序,前面再加章序号,按照“表1-1:表名”“图1-1:图名”方式分别排序,图表标题位置采取“表上图下”的方式,即表标题位于表的上方,图标题位于图的下方,进入另一章,图表则重新排序,如“表2-1:表名”“图2-1:图名”,正文如果提到本章某个表或图,只说“表1”“图1”,前面的章序号略去不说,跨章的则加上章序号。
4.脚注采取按页编号方式,在圆圈中加数字表示,如:①、②……
5.语料来源用括号注明,来自语料库的只标明语料库,学习者语料加注学习者国籍,历史语料标明时期(朝代),少数没有标明来源的则为实践中搜集和自行拟构的。
6.文献标注方式为:行文中论文文献用“作者(年)”或“(作者,年)”标明,著作文献用“作者(年:页码)”或“(作者,年:页码)”标明,著作文献未标明页码的表示没具体引用,总参考文献目录附在全书最后,按照先中文、后英文和作者姓氏音序排列,中文文献包括著作、论文、学位论文和教材教辅等几大类,外文文献不再分类,但标注文献代码。
7.行文中引用的例子,所有话语标记均加下画线,如:“我说什么来着,要好好学习,现在后悔了吧。”如果像话语标记而实际不是或身份存疑的(含相关形式)则加虚线,如:“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例子不成立的,前面用“*”表示,存疑的前面用“?”表示,其他特别的符号会在注明来源的括号中加以说明,或用脚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