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说明
《海洋环境跨区域治理研究》自2019年4月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以来,受到学术界和实务工作部门的高度关注,《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海洋报》《太平洋学报》《海洋开发与管理》等报刊纷纷发表书评文章,给与本书以较高评价。一年多来,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国内外环境和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2019年4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之际,习近平主席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中国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基本要求;2019年以来中国参与的国家管辖海域外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与可持续利用协定谈判迅速推进,多层次的全球海洋治理行动有序展开,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国际合作不断深化。另外,2020年春季至今,境外的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暴发蔓延加剧,并严重影响全球政治、经济和外交,悄然改变国际秩序和现有格局。2020年疫情打断了本已排定的生物多样性、全球海洋谈判等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既定议程节奏,多个重大国际会议和活动因疫情而中断或中止,全球性的合作包括海洋环境治理的合作受到重大冲击。在疫情发展的新阶段,各国基于政治稳定考虑,急于发展经济并推出系列刺激计划,部分计划忽视绿色发展理念,全球疫情防控中产生大量医疗废水废物排放到河流和海洋,将对全球环境治理产生重大影响。与此同时,人类对地球、海洋和环境保护的讨论和研究从来没有停歇,疫情使得物种保护、生态安全、海洋权益等议题升温,环境、气候、卫生、安全、贸易等领域交叉关联更加紧密,启发全球寻找多领域协同应对多重危机的新思路。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海洋环境治理领域形成了以《海洋环境保护法》为代表的法律体系和制度框架,但《海洋基本法》《海岸带管理法》等重要的法律尚未制定,我国从2018年开始改革了环境执法体制,有利于陆域和海域执法的统筹性,但支撑这一体制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商法》的修改等仍在进行。从国际上看,国家参与跨区域和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执法协作机制仍在谈判进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全球区域海洋环境评价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对跨区域海洋环境影响兼顾不足。我国参与的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的生物多样性协定(BBNJ)谈判中提出“缔约国应通过促进在建立包括海洋保护区在内的区域管理工具方面的一致性和互补性”(2019主席文件第十五条),这种不确定性给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合作提出新的挑战。
为了反映这些新发展,我们决定对本书进行相应修改。本次修订除了对文字、资料、部分数据进行检查、修改以外,在保持原有著作的结构、体例基础上,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1)增加新的文献综述和文献参考;(2)在多个章节增加全球和区域海洋治理的相关内容;(3)增加一章内容“海洋保护区跨界治理的模式与分析”;(4)补充了部分案例、图表。
此次修订工作由全永波教授、叶芳博士主持完成。尽管是一次修订工作,但因时间紧、资料有限,故难免仍有不少疏漏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作者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