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的历史演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国民经济百废待兴,恢复国民经济成了政府的第一要务。从1950年至1952年,中央政府实行了土地改革,把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取消了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一切特权,没收了官僚资本改组成国有经济,使国家直接掌管了一半以上的能源、工业原料以及大部分交通运输;实行全国财政收支、现金管理和物资调度的“三统一”,全面加强财经工作,并取得了“抗美援朝”的胜利。经过短短三年时间,中国迅速恢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发展同经济发展一样带有明显的恢复性质。由于农村人口较多地迁入城市,城市人口由1949年年末的5765万人增加到1952年年末的7163万人,增加了1398万人,城市化水平由10.64%上升到12.46%,提高了1.82个百分点。[1]1953—1957年,中国实施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也开启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工业化发展之路。从此,中国渐渐拉开了城市化发展的序幕,中国的工业化与城市化也开始了一段坎坷曲折的发展历程。
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起步阶段(1953—1957)
经过短短几年的基础建设,中国完成了国民经济的恢复任务,初步进入了全面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阶段。从1953年开始,中国开始模仿苏联模式实行五年工作计划来规划国民经济的发展。1953—1957年是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时期。从1953年开始中国转入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1952年年底,中国共产党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在“一五”计划实施时期,中央政府在国家经济困难、资源紧缺、技术落后的情况下,集中有限的财力和资源,围绕694个重点建设项目,采取了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稳步推进的城市化发展方案,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工厂从农村招收了大量职工,工业化的启动带动了城市的发展,期间不仅诞生了一批新兴工业城市,而且使一些项目所在地的老城市也得到了大规模的扩建。可见,这一时期城市化发展主要是为工业服务而发展起来的。“一五”计划时期也是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比较顺利的时期,党的总路线这个兴国方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正是在这一时期,造成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畸形发展的影响因素逐步开始酝酿和积累(见表2-1)。[2]
表2-1 中国工业增长速度的变动情况(1953—1957)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0年。
(一)产业结构重型化
“一五”时期,中国从苏联引进的“156项工程”项目实际上进入真正施工的共计为150项。其中,有关国防建设的军事工业企业44家,包括航空工业项目12个、电子工业项目10个、兵器工业项目16个、航天工业项目2个、船舶工业项目4个;有关冶金方面的工业企业20家,包括钢铁工业项目7个、有色金属工业项目13个;有关化学方面的工业企业7家;有关机械加工方面的工业企业24家;有关能源方面的工业企业52家,包括煤炭工业项目25个、电力工业项目25个、石油工业项目2个;有关轻工业和医药方面的工业企业3家。正是通过对这些项目的引进、学习和模仿,并进行创新与应用,为中国构建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奠定了基础。[3]
关于引进的“156项工程”项目的区域分布,中央政府根据国内地区的均衡发展和资源分布差异,充分考虑国防安全等原则,进行了论证与项目选址,最终确定了工业化建设的区域布点安排。从全国范围来看,“156项工程”项目宏观上主要配置在中国的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最后投入实施的150个项目中,涉及106家民用工业企业和44家国防工业企业。民用国有企业中,50家布置在东北地区,32家布置在中部地区;44家国防工业企业中,35家布置在中西部地区。按照当时沿海与内地的划分,投入实施的150个项目中,布置在中国内陆地区的共计118个,沿海地区只有32个,内地施工项目占全部项目的78.7%,沿海地区施工项目仅占约21.3%。
“一五”时期,中央政府建设和投资方向主要集中在现代技术装备的重型工业领域,这些重型工业一般规模较大,基本上都是重工业项目。在这一时期完成的基本建设投资共计588.7亿元。其中,工业项目投资所占比重高达42.5%,在这些工业投资中,重工业比重高达85%,轻工业比重只有15%;农业投资占总投资额的比重仅有7.1%。正是这一时期对于重工业高度倾斜的投资,导致重工业增速是轻工业的2倍多,重工业所占比重由1953年的35.6%上升到1957年的48.3%。由于重工业多为资本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有限,“156项工程”项目实施的结果是一方面造成了工业重型化,另一方面削弱了资本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影响了劳动力就业,阻碍了劳动力由乡村向城市转移。
(二)工业城市的群体兴起
“一五”期间,随着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重工业得到迅速发展。无疑,工业发展为城市化提供了充分的产业支撑,各种类型的工业城市群像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156项工程”的区域布局、工业类型、建设原则以及项目规模等因素,决定了城市发展的地域结构、规模大小、城市类型、城市性质以及城建方式等。城市建设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无计划、无步骤、无程序地分散建设,进入了一个有计划、有步骤、有程序地重点建设的历史新时期。从此,中国也正式开启了现代化工业城市建设的新篇章。随着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推进,许多生产性城市逐渐取代了消费性城市,一些传统的工业城市得到彻底的改造,也有不少新兴工业城市拔地而起;一些偏僻的、贫穷落后的农村地区建立起新的城市或城镇,一大批工业城市相继诞生,形成以大中城市为核心的八大新兴工业区,包括以中国东北地区的沈阳、鞍山为中心的工业基地;以华北地区的北京、天津和河北省的唐山为中心的京、津、唐工业区;以山西省的太原为中心的山西工业区;以湖北省的武汉为中心的湖北工业区;以河南省的郑州为中心的郑洛汴工业区;以陕西省的西安为中心的陕西工业区;以甘肃省的兰州为中心的甘肃工业区;以西部地区的重庆为中心的川南工业区。从宏观上讲,“一五”时期的“156项工程”项目布局分布虽然比较分散,但无疑是基于投资成本、发展潜力等方面因素的考量。而且,这些项目的布局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大多布置于具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大中城市。
(三)计划经济体制开始形成
为了确保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顺利实施,中央政府借鉴了苏联的资源配置方式,逐步加强对国民经济的集中管理,以计划经济体制取代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1953年由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的产品有115种;然而,到了1956年由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的产品就已经增加到380多种。1953—1956年间,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的工业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高达60%;由中央政府统一分配的物资也由1953年的227种扩大到了1956年的532种。其中,统一分配的物资由112种增加到231种,部管物资由115种增加到301种;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的工业企业也从1953年的2800家增加到1957年的9300家,年均增长率高达35%。在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上,企业逐步实行国家指令性计划管理,企业职工也逐渐由国家统一调配。
(四)高强度积累、低强度消费模式形成
随着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推进,这一战略带来的弊端也渐渐暴露出来。中央政府开始在“建设”与“吃饭”之间寻找平衡点,采取计划手段进行国民经济的高积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以无产阶级为代表的共产党人,积极发扬艰苦奋斗、艰苦创业的精神,勒紧腰带,省吃俭用搞建设。从1949年到改革开放期间,中国的经济发展十分迅猛,但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得比较缓慢,与国民经济的增长并不同步。30年来,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基本没有增加,无论是个人还是整个家庭的收入比较稳定,始终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当时,无论是国家干部还是一般工人,凡是吃“国家饭”的人,统称为“铁饭碗”或“吃商品粮”。现在看来,虽然当时人们的收入水平不高,但基本生活还是有保障的,可以说没有后顾之忧。这种低收入和低消费对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1953年,国家对一些紧缺的生活物资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开始对食用油或油料实行计划收购,随后在城市、工矿区等人口集中的地方普遍实行食用油计划供应。如果有人私自交易食用油或花生等油料,就触犯了油料统购统销政策,也是严重的犯错行为,一旦被人揭发检举出来,那是要受到处分的。1954年,中央政府又相继对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统购统销政策不是由市场决定价格,而是由国家对农产品进行统一定价,从农民手中低价收购农产品,然后出售给城市居民或企业,采取“以农促工”的措施,既保障了人们的基本生活,又维护了社会安定。同时,也实现了企业的高利润与政府的高税收,进而保证了国家工业化的建设资金。然而,当时的个人和家庭经济非常脆弱,人们是不能够承担任何经济风险的。尽管如此,人们生活的低消费和国家资本的高积累带来的工业化资金的积累模式确保了中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顺利开展。“一五”时期,中国的平均积累率[4]接近25%,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从1952年的21.4%增加到1957年的24.9%。尽管积累率不算是很高,但已经开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积累之先河,为未来较长时期内的高积累埋下了伏笔。维克托·利皮特(Victor Lippit)认为,“若把1933年的中国经济与1953年的中国经济作比较,不难看出,尽管这两个年份相差20年,但这两个年份的人均收入基本持平。然而1933年的储蓄仅占国民生产净值(NDP)的1.7%,而1953年的储蓄却占到了NDP的20%。也就是说,在一个人均收入60美元(按1957年价格)的地区,只有把人们的生活标准控制到叫人无法忍受的程度才能取得”。[5]
(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一五”时期,国家在以工业为主导,以农业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政策的指导下,在工业化发展中注重国有大工业的发展,在国家投资中注重“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把国家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国家投资的重点是发展工业,而工业内部主要是重型工业。尽管投资倾向都是实体产业,但除重型工业之外,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其他效益不显著的工业项目不是当时投资的重点,甚至是严重不足。这种投资的结果自然会造成城市功能不足,现有的城市基础设施超负荷运转。统计数据显示,“一五”期间,城市公用事业投资仅占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2.6%。毫无疑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本身就存在严重不足,但是城市数量增加与城市规模扩大都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这样城市建设就不得不降低标准,造成城市住宅的平均造价下降,城市住宅价格从1953年的每平方米93.5元下降到1957年的65元。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限制了城市的承载量,基础设施的严重匮乏限制了城市对人口的吸纳能力。考虑到城市中市民的生活压力大,中央政府为了缓解城市人口的生活压力,逐步推出“干部下放”政策,使一部分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人流向农村。一些地方的农村区域内建立了“五七干校农场”,用于接收从城市下放的党政机关干部、科技人员和大专院校教师等。随后,国家又出台新一轮的城市化建设政策,即少发展大城市、多发展中小城市和城市建设布局分散的政策,并对大中小城市进行明确界定,首次规定城市人口在50万人以上的为大城市,城市人口不足20万人的为小城市,服务于一个或两个厂矿所设立的居民区为工业镇。这一政策也是中国现代城市发展政策的最初来源。
“一五”期间,中国工业产业取得飞速增长,奠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取得的主要成就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或基本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工业在全部工业中占主要地位;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占主要部分;现代工业在全部工业中占显著优势;重工业的主要生产资料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大幅度上升;采掘业和原材料工业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制造业得到加强;轻工业原料来自重工业的部分增长,而来自农林牧渔业等农业产业的部分下降;沿海地区的工业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突破,内地工业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一大批新的工业基地正逐步形成;随着新兴部门的建立、工业生产能力的增长、工业产量和工业产品品种的增加,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的自给率大大提高;工业化水平提高较快,由1953年的19.84%提高到1957年的25.34%。但“一五”期间过分强调以重工业为中心,对农业和轻工业重视不够,未能充分利用沿海地区工业等。由于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工业建设,城市吸收了许多农村劳动力,城市化率由1953年的13.26%提高到1957年的15.40%,“一五”期间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整体上处于一个比较协调的阶段(见图2-1)。

图2-1 中国工业化率与城市化率(1953—1957)
注:(1)工业化率为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2)城市化率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82年。
二、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剧烈波动阶段(1958—1965)
第二个五年计划包括“大跃进”三年(1958—1960)和经济调整时期的最初两年(1961—1962)。1963—1965年是整个国民经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阶段。1957年年底,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各项指标大都超额完成。但是在这以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却出现了曲折,工业化与城市化也出现了剧烈波动,这是由于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的。
(一)“爆发性”工业化引起的超高速城市化(1958—1960)
在1958—1960年的三年“大跃进”时期,在“大干”“快干”“拼命干”“大干快上”“超英赶美”“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跨越式发展的社会背景下,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也随之进入了一个“大跃进”阶段。小工厂、小钢炉、小煤窑、小石灰窑、小砖瓦窑等在全国遍地开花,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市化率由1958年的16.25%提高到1960年的19.75%。以“156项工程”为中心的重工业发展战略,需要足够的可以容纳工业发展的空间载体。中国很快就出现了一批配套的工业城市和核心工业城市,形成了各种类型的工业城市群和规模庞大的工业城市聚集区。在山西省的大同、辽宁省的阜新和本溪等地形成了煤炭工业城市;在辽宁省的鞍山、内蒙古地区的包头和湖北省的武汉形成了三大钢铁工业城市;在辽宁省的抚顺、黑龙江省的哈尔滨、湖南省的株洲、云南省的个旧和甘肃省的白银等地区形成了有色金属工业城市;在吉林、太原和兰州三个市形成了三大化工工业城市;在辽宁省的沈阳、吉林省的长春、黑龙江省的哈尔滨和齐齐哈尔(富拉尔基)、河南省的洛阳、湖北省的武汉、湖南省的株洲、陕西省的西安和四川省的成都等地区形成了机械工业城市;在甘肃省的兰州、辽宁省的抚顺等地形成了石油化工城市。北京、上海、天津、武汉、重庆和太原等城市很快发展成为综合性工业城市;北京、西安、郑州、石家庄和邯郸很快发展成为五大新兴纺织工业城市;黑龙江省的伊春很快发展成为森林工业城市;黑龙江省的佳木斯很快发展成为造纸工业城市;河北省的石家庄很快发展成为医药工业城市。
然而,“一五”时期重工业的盲目、急速、粗放的发展导致了产业结构的严重失调。1960年,重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高达66.62%,而轻工业与农业比重却出现了下降。同时,重工业超高速发展造成了有限资源的大量浪费,而且工业产出的质量也出现了急剧下降,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20世纪50年代末期,全国各条战线都开始掀起了“大跃进”的高潮,忽视了客观的经济发展规律,提出了一系列不切实际的任务和指标。在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超英赶美”的发展目标之下,盲目求快、急于求成,片面追求工农业生产和建设的高速度(见表2-2)。当时的政策是属于激进形式的,农业强调“以粮为纲”,提出粮食产量“跨黄河,过长江”的口号;工业强调“以钢为纲”,大幅度地提高工业生产计划指标,追求工业生产和建设的高速度,原定15年内钢产量“赶上或超过”英国的目标后来更改为在5年甚至是在3年内提前实现。当时全国各地掀起了全民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出现爆发性的工业化过程和超高速的城市化过程。
表2-2 中国工业生产总量经济指标(1958—1965)

注:工业总产值与工业净产值均按照当年价格计算,增长率是按可比价格计算的较上一年的增长。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司,《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89年。
“大跃进”期间,中央政府采用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法进行经济建设,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打乱了国民经济秩序,造成国民经济比例的严重失调,社会主义事业承受了重大损失。然而,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中国工业产业确实实现了飞速发展,1958—1960年间中国重工业产值年均增速高达49%,轻工业年均增速也达到了14%。遗憾的是,“大跃进”期间,全国工业产业布局遍地开花,工业产业效益极差,产品质量下降,劳动生产率下降,工业结构出现了畸形化。在人们生活水平方面,人均国民收入增长极微或基本没有任何增长,个别年份甚至还出现了负增长;在城市人口方面,全国职工迅速增加2860万人,除一小部分为增加的市民,大部分为涌入城市的乡村人口,城市非农业人口年均增加833万,平均增长率高达9%。[6]1957年中国的城市化率为15.39%,而到196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上升到19.75%,年均上升1.45个百分点,这一数据明显高于世界平均增速。在城市建设方面,全国新增城市33个,新建县级以上城镇175个。
(二)工业化调整引起的逆城市化(1961—1965)
从1960年开始,中央政府已经开始反思“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对中国经济社会带来的后果,及时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政策。具体来说:第一,调整农轻重产业结构、工业内部结构,调整生产与建设、积累与消费等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精简城市职工,减少城市人口,提高建制镇标准;第二,对于已经取得的经济建设成果,尤其是卓有成效的重点项目,必须进行巩固和加强;第三,充实轻工业和手工业产品的生产,压缩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第四,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专业协作,提高劳动生产率。经过这次调整,国民经济状况有所好转,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得到提高,城市化超前于经济发展的状况得到调整。农轻重产业结构、工业内部结构得以调整与优化。另外,积累与消费、生产与建设之间的比例逐渐趋于协调,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也得到统筹兼顾。
1.户籍制度的建立
自1957年年底开始,中央政府开始实行城乡人口分治的户籍制度。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干预人口流动、阻止人口迁移,户口登记成为当时控制城市人口的有效手段,城市人口逐步缩小为“铁饭碗”,即“吃商品粮”的市民。1958年年初,中央政府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这一条例从制度上对城乡户口进行界定,使“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制度化。农民除了考取大中专院校、参加工矿企业招工、参军入伍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能由农业户口转成非农业户口,也不能迁入城市定居,或者进入城市就业。可以说,进入城市生活、“吃商品粮”,当时就成为很多农民的梦想。当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加深了中国城乡的二元结构,隔离了城乡关系,影响了后来的城市化进程。
2.“三线工程”的建设
20世纪60年代中期,基于中苏交恶以及中美关系紧张的国际局势,出于备战的考虑,中国在工业布局上强调分散、隐蔽的战略,开始了逐步改变原有生产力布局的一次大规模的战略转移,即“三线工程”建设。1964年以来,将全国按地理位置分为一线、二线和三线地区:一线地区指位于沿边沿海的前线地区,主要位于东部地区;二线地区指位于一线地区与京广铁路之间的安徽、江西及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四省的东半部,介于一线、三线地区之间的广大地区,大部分位于中部区域;三线地区指广东韶关以北、长城以南、京广铁路以西、甘肃乌鞘岭以东的广大地区,大部分位于中西部地区。“三线建设”是一场以战备为指导思想的大规模的基础建设,建设投资的重点主要集中于重工业和国防工业,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大量企业从沿边沿海迁往内地,甚至把许多工厂布置在远离城市的山区,把一些军事工厂建立在远离城市的山洞里,即“依山傍水扎大营”,强调了“山、散、洞”原则,形成一个又一个工业孤岛。从1965年开始算起,中国进行的横跨三个“五年计划”的“三线建设”一直持续了15年,投入资金总额高达2052亿元,高峰时投入劳动力达400多万人,先后建成2000多个大中型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30多个新兴工业城市拔地而起,10条总长8000多千米的铁路干线完成建设。
“三线建设”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随着岁月的流逝,渐渐离我们而去。然而,在共和国前进的道路上,历史的车轮总会留下碾压的印迹,值得我们去回忆、去反思。在横贯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里,整个“三线建设”通过一线搬家,二线、三线加强,彻底改变了中国的生产力迁移,改善了中国的工业布局。期间,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工业基地和工业城市在崇山峻岭中拔地而起。中国的交通运输业、能源工业、原材料工业、机械制造工业、电子工业和国防科技工业都形成了较大规模的生产能力,为中国的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三线建设”也初步改变了中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格局,带动了中国内地和边疆地区的社会进步。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三线建设”曾经是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字眼。虽然“三线建设”也出现了不少问题,甚至是一些主观上的失误,但建设的成就是显而易见的,建设的历史意义是显著的,它把握住了当时国内、国际所面临的复杂形势,缩小了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为中西部地区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与保障。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随着国际形势的重大变化,党中央、国务院开始对“三线建设”进行调整。面对为备战准备的一大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国家做出了“调整改造、发挥作用”的重大决策。当然,这一决策是非常及时的,也是十分必要的,顺利地解决了“三线建设”遗留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推动了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对内对外开放,为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鸣响了前奏。
3.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
20世纪50年代后期,一场轰轰烈烈的人民公社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1958年8月,中央政府通过了《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明确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人民公社。在这一决议后的短短一个多月内,除西藏自治区之外,全国农村地区基本上都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原有的自留地等全部收归了公有。人民公社是“大跃进”、“整风”运动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产物。这一具有特殊背景的运动过高估计了农村的生产力水平,混淆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也混淆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界限,可以说是一场冒进的、严重侵犯农民经济利益的、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农村土地政策,其特点是“一大二公”。个体土地私有制已经结束,实行“政社合一”的经营方式,进行统一生产经营、统一核算、集中劳动、三级管理、统一分配。然而,人民公社运动的生产管理模式僵化,管理上高度集权,劳动投入与收益不对称,挫伤了社员生产的积极性,导致农业发展缓慢,甚至徘徊不前,大部分地区难以摆脱贫困落后的面貌,农民生活水平并没有多大的提高。20年间,农民年纯收入由1958年的87.6元增加到1978年的133.6元,年均增长不到3元。而且,从1958年开始,粮食总产量逐年减产,直到1966年才恢复到1958年的水平。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三农问题”突出,农民年人均口粮不到300斤,近1/4的生产队年人均分配不到40元,有2.5亿人连填饱肚子都难以达到。
但是,人民公社运动作为中国共产党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做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有有利的一面。人民公社运动这一制度安排有力地支持了中国相对独立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的建立,确保中国依靠自己的力量初步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同时,在人民公社运动中开展了中国史无前例的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为破解“三农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人民公社体制对于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真正起步,对建立起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和现代工业基础,都是至关重要的。人民公社的体制安排绝不是仅仅针对农业问题,更本质的问题是农村的工业化和农民的产业转移问题,也是产业结构的根本变革。
总体上来看,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分离,加上当时的“三年困难时期”的影响,1958—1965年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均出现了超高速增长与逆增长两种截然相反的现象,工业化与城市化的互动发展也出现了波动。图2-2显示,工业化率由1958年的31.68%上升到1960年的38.98%,城市化率由1958年的16.25%上升到1960年的19.75%;到1965年,工业化率与城市化率分别下降为31.82%和17.98%。显然,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在1960年前后有一个“惊险”的跳跃,然后进入低速发展时期。由于三年的“大跃进”对经济造成了严重破坏,加之自然灾害及国际环境的恶化等因素,政府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了逆城市化政策,最终造成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脱节。

图2-2 中国工业化率与城市化率(1958—1965)
注:(1)工业化率为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2)城市化率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82年。
三、工业化的曲折发展与城市化的停滞阶段(1966—1978)
中国经济在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末的“大跃进”和60年代上半期的调整、恢复后,60年代中期开始呈现出了全面好转。这个时期的工业化与城市化本来可以实现良性发展,但遗憾的是在这一时期,中国开始了长达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在“政治挂帅”的年代里,革命无疑就是压倒一切的首要政治任务,经济发展反而变得无足轻重,甚至成为一个可有可无的任务。“十年动乱”完全打乱了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1966年,中共中央发布的“五·一六”通知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正式开始。8月1—12日,中共中央发布开展“文化大革命”的“十六条”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10月初,中共中央宣布取消由党委领导运动的规定,提出“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口号。结果,造反的狂潮愈演愈烈,全面扩展到工农业领域。政府部门的很多领导干部受到批斗,不少机构普遍陷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无法开展正常的工作。党组织的大部分活动也陷于停顿,无政府主义思潮开始出现,国家陷入空前的混乱,国民经济不可能维持正常的发展。1967年,中国的GDP增长率与1966年相比,下降了5.7%,工业产值下降了14.3%,人均GDP下降了8.1%;1968年中国的GDP增长率又比1967年下降了4.1%,工业产值下降了9.2%,人均GDP下降了6.6%。
“文化大革命”无疑是一场史无前例的灾难。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中国相继发生的“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和“文化大革命”,有着深刻的国际国内背景,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沉重灾难,国民经济损失惨重。1977年12月,据李先念估计[7],“文化大革命”十年造成国民收入直接损失5000亿元,这一数据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前30年全部基本建设投资的80%。“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三年经济出现负增长:1967年、1968年和1976年经济增长分别为-5.7%、-4.1%和-1.6%,有五年经济增长不超过4%。1978年2月,华国锋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破坏,仅1974—1976年的三年中,中国就损失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财政收入400亿元,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城市市民基本上靠工资生活。然而,从1957年到1976年,职工工资几乎没有增长。1957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为624元,1976年下降到575元。农民的生活水平更是令人震惊。1978年,全国农民年均人收入仅有74.67元,其中有两亿农民的年均人收入不足50元;有1.12亿人每天能挣到0.11元,1.9亿人每天能挣0.13元,有2.7亿人每天能挣0.14元,还有不少农民辛苦一年不仅挣不到钱,还倒欠生产队的钱。当然,这场由文化领域肇始的“大革命”,对教育科学文化的摧残更为严重。
事实上,“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政府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也采取了一些应对之策。为了巩固计划经济体制,确保经济稳定发展,1970年2月,中央政府颁布《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准从事商业活动,国营商业、有证商贩和合作商业除外;加强集市管理,一切按照规定不许上市的商品,一律不准上市;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到集市和农村社队自行采购物品,当地主管部门许可的除外;取缔一切地下工厂、地下商店、地下包工队、地下俱乐部;加强一切单位的群众监督和经营管理,建立与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财经纪律。然而,这些措施虽然规范了城市的商业行为,却制约了城市商业发展走向多元化。
“四五”计划期间,国家要求各省发展“五小工业”,即小煤矿、小钢铁厂、小化肥厂、小水泥厂和小机械厂。同时,为了发展地方“五小工业”,中央财政拨出专项资金80亿元。通过发展“五小工业”,中国的工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其占企业总数的比重增加,中小企业之间的分工更加趋于合理,也弥补了大企业生产的不足。更重要的是,中小企业能更好地利用当地资源,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增强当地的经济实力,改善县域经济,使其从单一的农业经济转向非农生产,兼顾工业,提高了非农产业收入,有力地推动了工业化发展。1970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252.7亿元,其中工业增加值达到828.1亿元,分别比1969年增长了19.4%和35.2%。1970—1975年间,社队工业企业稳步发展,工业产值由1970年的92.5亿元增加到1975年的243亿元,年均增长25%。1976年,社队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5%。因此,地方“五小工业”和农村社队工业的发展,大大提高了中国的工业化水平,为城市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然而,“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指导思想上仍然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客观的经济发展规律,导致市场机制对资源的配置作用无法充分发挥。197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下降1.6%,第一产业增加值与工业增加值分别比上年下降1.8%和3.1%。显然,无论是工业产业还是国民经济,均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然而,当时的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国防工业战略在这一时期不仅没有得到及时调整,反而得到进一步强化,即基于对当时国际紧张局势的过高估计,开始加强战备,进而“三线建设”全面展开。随之而来的是,当时的重工业即资本密集型产业无法吸纳城市新增的劳动力,城市基础设施无法匹配工业发展,城市功能没有得到提升,工业发展超出了城市的承载能力。发展工业而牺牲农业的做法造成第一产业不足以支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也不足以支撑城市和城市人口的扩张。为缓解城市的压力,中央政府开始采取大规模的政治运动,动员大批城市青年“上山下乡”,到农村接受“锻炼”和“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截至1976年,约有3000万城市人口被下放到农村,城市迁出人口大于迁入人口,城市人口的增加几乎全部来自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从1966年至1977年,城市人口由13313万人增至16669万人,年均增长2.1%。城市化率由1966年的17.86%下降到1977年的17.55%,城市化率不仅没有提高,反而出现了下降,城市人口下降势必会影响到城市的发展。
1966—1978年间,中国工业总产值在社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从1965年的52.02%上升到1978年的61.89%,工业净产值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也不断上升,由1965年的36.41上升至1978年的49.4%。[8]尽管期间经历了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但中国工业化水平仍不断提高,工业在国民经济中一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见表2-3)。
表2-3 中国工业生产总量经济指标(1966—1978)

注:工业总产值与工业净产值均按照当年价格计算,增长率是按可比价格计算的较上一年的增长。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司,《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年。
图2-3显示,1966—1978年中国工业化呈现持续稳定的低速增长,工业化率由1966年的34.63%增长为1978年的44.09%,全国城市数量只增加25个,城市非农业人口长期停滞在6000万—7000万,城市化率在17.5%上下徘徊。城市化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发展。

图2-3 中国工业化率与城市化率(1966—1978)
注:(1)工业化率为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2)城市化率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82年。
1966年爆发的“文化大革命”使国民经济遭受严重破坏,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陷入停滞。由于社会动乱,工农业生产受阻,农村经济和小城镇迅速衰落。同时,随着“三线建设”的推进,大量企业被分散布局在交通不便的深山之中,工业建设对城市化的推动作用被大大弱化。在此过程中,随着“上山下乡”运动的大规模开展,城市新增劳动力有计划地被安排下放到农村,城市人口比例保持了比较稳定的状态。随后,中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入低水平的徘徊阶段。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是推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历史动力。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红色文化”对人们的思想和灵魂进行彻底洗礼,人们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革命精神出现了历史性的高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代表的红色政治思想文化成为一种社会“红色文化”,在人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红色文化”更是成为一种企业文化,尤其是一种国有企业文化,具有丰富的政治思想内涵和人文精神内涵,在潜移默化中对人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人文精神教育都具有深远的影响。马克思列宁主义、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成为一种政治理想,集体主义精神成为人们的精神支柱,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铁人精神等成为时代英雄人物精神的代表,有社会主义觉悟的劳动者争做好人好事,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都能够体现一种公而忘私的精神,在各种工作中表现出了难能可贵的自觉奉献精神。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成为一种社会时代新风尚。
人类在实践过程中创造的财富分为两种,一种是物质财富,另一种是精神财富。精神财富能够变成物质财富,物质财富也能够变成精神财富。20世纪60年代、70年代,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条件是艰苦的,但人们的思想精神却是充实的,人的精神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时人们有一个共识: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在任何困难面前都是无所畏惧的,中国人民有志气、有能力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强国。人力劳动资源的潜力得到了充分的开发和利用,人们的精神力量在工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是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两大基本元素。精神财富实际上是一种促使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隐性资源,是推进社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这是一种扭转国民经济全面停滞不利局面的非常重要的内在因素。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集体主义精神,在国家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制造出了“两弹一星”、万吨级的“东风号”远洋货轮,农业粮食产量不断提高,农业试验田里的水稻、小麦每亩单产高达1000多斤。国民经济稳步提高,国家既无外债,又无内债,形成了一种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社会风气良好的社会局面,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奇迹。
[1] 刘传江:《中国城市化的制度安排与创新》,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96页。
[2] 上海财经大学课题组:《中国经济发展史(1949—2005)》,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90页。
[3] 陈夕:《中国共产党与156项工程》,中共党史出版社,2015年。
[4] 积累率为积累资金在国民收入使用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与消费率对应。
[5] 外国经济学研究会:《现代外国经济学论文选》(第15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218页。
[6] 李国平:“我国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关系分析与评估”,《地域研究与开发》,2008年第5期,第6—16页。
[7] 陆雪薇:“陈云与20世纪80年代初期国民经济的调整”,《党的文献》,2005年第4期,第71—76页。
[8] 上海财经大学课题组:《中国经济发展史(1949—2005)》,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