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融合:中国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竞争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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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章小结

本书在系统阐述国外学者对生产性服务业含义的基础上,概述生产性服务业的含义,即在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作为中间投入的服务的部门和行业。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生产性服务业外延的界定存在一定的争议,本书在总结和明晰生产性服务业内含的基础上,采用“中间需求率”及其动态变化进行分析界定,认为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外延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这五个细分行业。

根据Porter(1980,1985), Krugman(1993), Hayes(1984), Hayes and Wheelwright(1985), Oral(1993), Oral, Cinar and Chabchoub(1999)等的观点,同时,结合我国制造业主要以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为主,高技术和中高技术密集型所占比重较低,产业结构低度化问题突出,依然没有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因此,在目前我国制造业发展阶段,提升制造业竞争力需要通过提升制造业生产效率来完成,这样,本书将制造业竞争力提升与制造业生产效率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是合二为一的。

国内外学者对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关系发展历程有着较为明晰、一致的观点。虽然对目前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关系的界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对于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发展方向达成基本共识,即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是最高发展形式。同时,国内外学者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均表明生产性服务业对于制造业竞争力(效率)的提升具有促进作用,但是在作用大小和作用方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这需要我们进一步作出更为细致和全面的分析。

国内外学者对于产业融合的概念还没有形成相对统一的共识,但是对于产业融合的特征达成基本共识。同时,对于产业融合模式进行较为深入的理论分析,而对于具体产业间的融合模式较少涉及,这需要用具体产业间融合模式进行完善。对于产业融合效应,国内外学者用不同的方法从不同角度进行探讨,国外学者更多的是基于案例进行分析,国内学者更多的是基于理论层面进行分析,这也需要以具体的产业间融合为例进一步分析其融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