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处方用名标准及编码指南](https://wfqqreader-1252317822.image.myqcloud.com/cover/249/27614249/b_2761424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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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命名与编码的原则
一、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命名原则
中药饮片处方用名总体原则优先参照《中国药典》用名,其次是《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用名,如均不在此两种标准收纳范围之内,再参考其他省市(如河南、江苏、四川等)炮制规范及饮片标准的用名。若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两个处方用名有冲突时,以国家标准为准;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标准处方用名不一致时,按参考标准级别顺序优先原则确定唯一处方用名。具体细则如下:
1.鲜品饮片在名称前应加上“鲜”字。
2.考虑名称的一致性,结合中药学教材名称,分干鲜的中药饮片,均将饮片前的“干”字去掉,如干益母草变成了益母草,已经能和鲜益母草区分开来。同理,将含“片”的中药饮片,其炮制方法本身就需要切片涵盖了“片”入药的意思,去掉“片”字,如将辽藁本片变为辽藁本。
3.考虑到实际调剂应付的混乱现象主要由有多个炮制品规的中药饮片造成,如处方上写黄芪,有的付生黄芪有的付蜜黄芪,遂对凡是有多个炮制品规的饮片,均在其饮片名前加“生”字,如常山就只有生常山、炒常山2个处方用名,再也不会出现处方开常山是付生品还是付炒制品的问题了,这是参考标准名称发生变化的主要部分。
4.饮片加固体辅料拌炒,处方用名叫法:固体辅料+“炒”××,需写“炒”字。如米斑蝥,处方用名变化为:米炒斑蝥。
5.饮片加液体辅料按“炙”法炮制的,处方用名叫法:液体辅料+××,省略“炙”字。如蜜炙黄芪,处方用名变化为:蜜黄芪。
6.关于“制”和“炙”的区分,结合“制”和“炙”的定义,依据具体炮制方法确定处方用名中的同音字。
7.关于“粉”和“面”的区分,处方用名均以“粉”为标准。如将“三七面”变化为“三七粉”。
8.个别特殊情况,如按上面原则变化后与传统处方用名差距较大,仍保留原处方用名。如炮山甲、阿胶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