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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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相关概念的界定

幼儿园、教育质量、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等概念的界定,对于进一步研究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的理论、方法和实践是必不可少的。

一、幼儿园

中国对幼儿教育的论述在《礼记·内则》中即有“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等语。西汉贾谊《新书》中的《保傅》《傅职》《胎教》,北齐颜之推的《颜氏家训》等,均是早期探讨幼儿教育的论著。近代幼儿教育产生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法国牧师奥柏林(J.F.Oberlin)于1776年创办了世界上第一所幼儿教育设施,即编织学校。1809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R.Owen)在苏格兰创办了一所招收工人子女的幼儿学校。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湖北武昌建立了中国最早的幼儿教育机构,即蒙养院。同年仿效日本《幼稚园保育及设备规程》,制定了《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规定蒙养院要“保育教导儿童,当体察幼儿身体气力之所能为,心力知觉之所能及,断不可强授以难记难解之事或使为过度之业”。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下令,将蒙养院更名为蒙养园。1922年教育部颁布的《学校系统改革令》(即壬戌学制)中,又将蒙养园改名为幼稚园。幼儿教育的内容与方法由仿效日本逐步转向仿效美国。教育部1932年颁布、1936年修正的《幼稚园课程标准》中,规定幼稚教育目的为:“增进儿童身心的健康”,“力谋幼稚儿童应有的快乐和幸福”,“培养人生基本的优良习惯”。教育方法多采用西方的设计教学法,办园的形式以半日制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幼儿教育全面学习苏联。1951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明文规定幼儿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学制的第一环。1952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是我国幼儿教育机构工作的依据。规定幼儿园的任务是:根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教养幼儿,使他们身心在入学前得到健全的发育;同时减轻幼儿给母亲带来的负担,以使母亲有时间参加政治生活、生产劳动、文化教育等。1979年教育部又先后制定了《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规定幼儿园工作的任务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幼儿健康、活泼地成长,为进入小学打好基础,同时也减轻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的负担,使他们能够安心生产、工作和学习。规定幼儿园的教育内容为:生活卫生习惯、体育活动、思想品德、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等8个方面。1989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明确提出:“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属学校教育的预备阶段。”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1996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规程》指出:“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同时又指出:“幼儿园的任务是:秉承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二、教育质量

目前,国内外对教育质量的研究颇多,但对教育质量内涵进行直接研究的并不多。人们对于教育质量概念的认识,可以概括为3种:一是认为教育质量就是教育效果,即学生发展水平的高低程度。比如托斯坦·胡森于1987年发表了一篇名为《论教育质量》的文章,他在文中对教育质量下了这样的定义“教育质量就是指教育的产品,而不是指产出这些产品的资源和过程”。[20]张万波、袁桂林在《影响教育质量因素的分析》中指出“学校教育质量是针对作为‘教育产品’的受教育者而言的,学校教育质量最终应体现在受教育者发展的质量上,受教育者发展的质量是学校教育质量的核心”等。二是认为教育质量是教育过程优劣和教育效果。比如顾明远认为“教育质量就是指教育水平高低和效果优劣的程度。”[21]等等。三是认为教育质量是教育资源质量、教育过程优劣和教育效果。比如欧阳文认为“教育质量可分为教学投入因素质量、教学过程质量、教学结果质量”。[22]朱益明认为“教育质量的一般性概念应包括三个维度:为教学所提供的人与物的资源质量(投入);教学实践的质量(过程);成果的质量(产出和结果)”。[23]本书选用第三种观点,这是因为对于幼儿来说,在其成长过程中受教育环境(即园舍、教育设备、教师队伍等)和教育过程(即教育计划、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组织形式等)的影响较大,如果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只关注教育效果,那么将不利于教育环境的创设和教育过程的优化,从而影响教育效果的提升。但是这三种观点都认为教育质量应包括教育效果,它是教育质量的核心。

我国学者刘霞对国外学者关于托幼机构教育质量的构成因素进行了研究,得到了托幼机构教育质量的结构(见图1-1)。[24]

图1-1 托幼机构教育质量构成图

我国学者周欣认为,托幼机构教育质量一般从两个方面来评定(见图1-2):结构性质量和过程性质量。这两方面的质量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同时她还从质量评定的内涵角度对我国目前地方幼儿园机构等级评定标准进行了分析和批判。[25]

图1-2 托幼机构教育质量结构图

我国学者刘焱认为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通常由以下四类构成:从业人员素质标准、工作人员的职责标准、效率标准和效果标准。[26]

以上学者展示了不同的幼儿园教育质量结构,这些结构包括定性方面的结构和定量方面的结构,这有利于我们从本国的国情出发,制定出适合自己国家、地区或单位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但是在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时,要把定量方面的指标(如教师/儿童比率和班级人数、物质条件等)与定性方面的指标(如师幼交往、幼儿身心各方面的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这才是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的正确方向。

三、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

我国学者在借鉴国外幼儿园教育质量概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教育实情,提出了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的概念。

刘霞从词源学和价值论角度,对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的基本概念作了深入分析。她认为,托幼机构教育质量是指托幼机构教育活动是否满足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及其满足幼儿身心健康发展需要的程度;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是指依据一定的评价标准,对托幼机构教育实践活动是否满足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及其满足幼儿身心健康发展需要的程度做出判断。[27]

刘焱认为,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是在一定的教育价值观的指导下,依据一定的标准与程序,对托幼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科学调查,作出价值判断的活动过程。

仔细分析刘霞和刘焱两位学者对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概念的界定,不难发现:均有“依据一定的评价标准”“对托幼机构教育实践活动是否满足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及其满足幼儿身心健康发展需要的程度”或“对托幼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价值判断”的表述,笔者认为这可能是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概念的本质属性,但是“依据评价标准,对评价对象进行价值判断”的表述会给人造成“评价标准总是正确的,可以不经过价值判断”的错觉,其根源可能是受泰勒模式的影响。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笔者认为,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是指在系统地、科学地和全面地搜集、整理、处理和分析幼儿园教育信息的基础上,对幼儿园教育的价值作出判断的过程,目的在于促进幼儿园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