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经济史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节 辽宋时期女真人父系氏族公社经济的瓦解

辽王朝把女真人分为“熟女真”和“生女真”,反映了女真人内部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态。“熟女真”,是其先进部分,辽王朝直接统治。“生女真”比较落后,主要从事渔猎,有少量农业并使用奴隶,多养猪,有了贫富分化。[22]北宋初(10世纪末),生女真的完颜部崛起,在酋长绥可带领下迁徙到按出虎水畔(今阿什河流域)定居,在此后一百年间,完颜部输入铁器,掌握了炼铁技术,生产力发展迅速,农业也发展起来,女真父系氏族公社经济开始瓦解。

一 女真使用铁器及开始冶铁的时间

女真人使用铁器的时间甚早,早在魏晋时期已有明确记载。女真先人勿吉从中原引进铁器,却找不到当时女真部先人能自己冶铁的资料。渤海人已能冶铁有史料可证,但在渤海人统治下的女真部先人靺鞨能否冶铁,却没有确切资料可证。辽宋时期熟女真曷苏馆部可能冶铁,见于《辽史》记载,但他们是西迁前即掌握冶铁技术,还是迁到辽南后才掌握,史籍没有明确记载。[23]

对生女真在辽代是否掌握冶铁,学者认识颇有分歧。苗耀《神麓记》载:“(绥可)教人烧炭炼铁。”[24]《金史·乌春传》载:“乌春……以锻铁为业。”[25]有人据此以为早在绥可时(约公元10世纪),女真人已能冶铁。但绥可的炼铁,究竟是指冶炼,还是锻炼,记载不够清楚,《金史·乌春传》则明载是锻铁而不是冶铁。锻铁和冶铁是两种不同的技术,反映两种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很多民族都是在掌握锻铁以后很长时期才掌握冶铁的。又《金史·世纪》载:“生女真旧无铁,邻国有以甲胄来鬻者,倾赀厚贾以与贸易,(景祖)亦令昆弟族人皆售之。得铁既多,因之以修弓矢,备器械。”[26]这表明到景祖时(11世纪),生女真还不会冶铁,他们的铁仍靠输入。他们只是能将输入的铁,通过锻炼打造弓矢器械。以此推断,更早的绥可时代的炼铁,也只能是锻炼而不是冶炼。过去在阿城五道岭发现了冶铁遗址,经多人研究都认为是金代早期的冶铁遗址。[27]有学者认为:“女真人大规模炼铁,应从金的‘实内地’……主要由其掳掠宋人等‘工技之民’来从事冶铁的……五道岭地区冶铁遗址应形成于金中期。”[28]也有人主张:“早在女真族未建国前已经开采冶炼。”[29]但是这个观点还有待考古资料进一步证实,究竟能上推到建国前何时?不一定能早于景祖前,因为如景祖以前就能自己冶铁,那就不需要“倾赀厚价以与贸易”了。

在黑龙江地区虽普遍发现了大量铁器,但目前看来大都是金代的,还没有确切资料可佐证金以前的女真普遍使用铁器,进入了铁器时代。只能认为金以前女真由于大量引进铁器,已较多地使用铁器,并掌握了铁器的锻炼加工,但还没有冶铁,因此也不可能普遍使用铁器,真正进入铁器时代,其生产力水平应相当于野蛮高级阶段,东北许多民族大致都是在这种情形下向阶级社会过渡的。[30]少数民族受汉族影响,不一定非要等到本族自己也能冶铁,才开始向阶级社会过渡。这可以说是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制度演化的一个规律了。

二 辽宋女真的经济发展

辽宋时期女真和我国一些较先进的民族建立了密切联系,在大量输入铁器的基础上,整个社会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

农业是女真先人肃慎、挹娄、勿吉早就掌握的生业。《三国志》载:“有五谷、麻布。”[31]《魏书》亦载:“佃则偶耕……有粟及麦、穄。”[32]但与《大金国志》所载“田宜麻谷……多织布,喜耕种”[33],《北风扬沙录》所载“颇事耕艺而不蚕桑”[34]比起来,农业有了一定发展,已渐占主要地位。《金史》载:“献祖乃徙居海古水,耕垦树艺、始筑室有栋宇之制。”[35]虽不能理解为女真到此时才有农业,才定居,但也反映了农业已在女真经济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

在畜牧业方面,挹娄时就有牛马,勿吉无牛有马多猪无羊,女真则“兽多牛马”[36],《北风扬沙录》有“名马”记载。产名马似表明女真养马业有了进一步发展,且在辽代女真中,牛马成了财富的主要形式,甚至成为一般等价物。赔偿、谢礼、聘礼、赎人都用牛马,表明畜牧业在辽代女真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金史》载:“凡有杀伤人者,征其家人口一、马十偶、牸牛十、黄金六两。”同书载:“谢以青牛一、并许归六十之妇。始祖乃以青牛为聘礼而纳之。”[37]《北风扬沙录》载:“杀死人者仍没其家人为奴婢,亲戚欲得则输牛马赎之。”[38]

在辽宋女真经济中,狩猎及采集仍占一定地位。《大金国志·初兴国土》载:“善骑射、好渔猎”,“兽多……麋鹿、野狗、白彘、青鼠、貂鼠”[39],表明了狩猎的动物种类。《大金国志》载:“土产人参、蜜蜡……松实、白附子。”[40]这些用来向外交换的土特产,又都自采集而得。

辽宋女真在手工业上颇有进步。《大金国志·初兴风土》载:“酿糜为酒”,“多织布”,能制造金银铁器及瓦器,并有了专门的铁工。《金史·乌春传》载:“乌春,阿跋斯水温都部人,能锻铁为业。”同传又载:“加古部乌不屯亦铁工也。”但其他方面好像还没有出现专门的手工业者,所以《大金国志》载:“无工匠,其舍屋车帐往往自能为之。”[41]说明手工业开始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但还没有普遍分离。

辽宋时期女真的物物交换有了较大发展。《金史·世纪》载:“生女真旧无铁,邻国有以甲胄来鬻者,倾赀厚贾以与贸易,(景祖)亦令昆弟族人皆售之。”“世祖尝买加古部锻工乌不屯被甲九十。”[42]看来铁是当时买卖的主要物品。又《契丹国志》载:“熟女真……居民等自意相率,资以金、帛、布、黄蜡、天南星、人参、白附子、松子、蜜等诸物入贡北番。或只于边上买卖,讫却归本国。”[43]《北风扬沙录》载:女真“岁以北珠、貂、桦、名马、良犬为贡”[44]。《辽史·食货》载:“女真以金、帛、布、蜜、蜡诸药材……等物,来易于辽者,道路襁属。”[45]这都说明了辽宋女真通过入贡及交易等方式,用土产去交换自己所需物品。女真输入的物品不见记载,但应主要是铁器等手工业品。女真自己铸造货币是很晚的事。《金史·食货》载:“初用辽、宋旧钱。”但这是指金初,辽宋时期女真可能未用过辽、宋钱。《大金国志》:“其市无钱,以物博易。”表明最初还未使用货币,当时似乎以黄金及牛马作一般等价物。如《金史·世纪》载:“凡有杀伤人者,征其家人口一,马十偶,牸牛十,黄金六两。”[46]

从辽宋女真整个经济发展状况看,这一时期的女真应属野蛮高级阶段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

三 辽宋女真从父系氏族联合体到猛安谋克

女真先人早已进入父系氏族联合体,“它包括一个父亲所生的数代子孙和他们的妻子,他们住在一起共同耕作自己的田地,衣食都出自共同的储存,共同占有剩余产品”[47]。但“各个家庭首长之间的财产差别,炸毁了各地仍然保存着的旧的共产制家庭公社;同时也炸毁了在这种公社范围内进行的共同耕作制。耕地起初是暂时的,后来便永久地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它向完全的私有财产的过渡,是逐渐完成的,是与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平行地完成的。个体家庭开始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了”[48]。辽代女真正是处于这样一个变革的时代。据《金史·世纪》载:“生女真之俗……生子年长即异居。”[49]这表明父系小家庭已形成,已不再是几代人组成一个父系大家庭。“生子年长即异居”,表明了兄弟已经分居,但刚形成的父系氏族小家庭在当时较低的生产力水平下,还很难完全独立进行生产。因此,他们又联合起来“聚种”。《金史·兵志》载:“(女真)旧时兄弟虽析,犹相聚种。”[50]这种“聚种”和建立在公共所有制基础上的集体耕作不同,它是在财产已经分归小家庭所有后,在分家基础上的协作。这种“聚种”在我国近代有些民族中还存在,如独龙族称为“伙有共耕”,黎族称为“合亩”都属于这一形态,这种形态已不是那种土地共同占有共同耕作的父系大家族,而是父系大家族瓦解后的产物。[51]

但当时,女真部的血缘联系还未破坏,这种“聚种”不是地域性的农村公社,而是兄弟聚种,是由血缘纽带联结起来的。它由若干有血缘联系的小家庭组成了一个父系氏族,再由若干个父系氏族组成氏族联合体。因此,它并不排斥氏族的存在,到金建国前,女真的氏族组织还存在,完颜、徒单、乌古论各分为若干氏族,如完颜分为十二,乌古论分为十四,徒单分为十四,蒲察分为七,纶石烈亦分为若干个氏族。

到辽末,女真人各氏族不断迁徙兼并,各父系氏族联合体中出现了不少外来的自由民及非自由民。如《金史·乌春传》载乌春曾一度迁居完颜部。《金史·高丽传》载有医者本高丽人,居女真之完颜部。《金史·温敦蒲剌》载:“麻产据直屋铠水,缮完营堡,招纳亡命,杜绝往来者。”[52]女真人的父系氏族公社开始转变为地域性的农村公社。这种地域性的农村公社,具体表现形式是猛安谋克。过去一般都认为猛安谋克是在金太祖时才有,其据为《金史·世纪》载:“太祖二年(1116)十月,初命诸路以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53]但事实上,在此以前早就有谋克之制。《金史·太祖纪》载:“太祖二年九月,遇渤海军攻我左翼七谋克。”[54]又《金史》:“肃宗拒桓赧已再失利,世祖命欢都、冶诃,以本部谋克之兵助之。”[55]则谋克于世祖时已有,太祖不过厘定其制而已。地域性的农村公社是原始社会的最后一种残余形态,它主要存在于阶级社会中,它的出现标志血缘组织的解体,地域组织的建立,氏族与氏族联合体发展到部族,开始向阶级社会过渡了。

四 辽宋女真部贫富分化及奴隶的出现

辽代女真随着一夫一妻制小家庭的形成及私有制的发展,在氏族内部出现了贫富分化。《金史·谢库德传》:“准德、束里保者,皆加古部人。申乃因、丑阿皆驰满部人。富者粘没罕,完颜部人。阿库德、白达皆雅达澜水完颜部勃堇,此七人者,当携离之际,能一心竭力辅戴者也。”同传:“又有胡论加古部胜昆勃堇、蝉春水乌延部富者郭赧,畏乌春强,请世祖兵出其间,以为重也。”[56]《金史·腊醅麻产传》:“腊醅怒,将攻之。乃约乌古论部骚腊勃堇、富者挞懒、胡什满勃堇、渴罗勃堇、斡茁火勃堇。”同传:“腊醅、麻产使其徒旧贼秃罕及驰朵剽取户鲁不泺牧马四百,及富者粘罕之马合七百余匹……。”[57]

从这些记载看,似乎辽代女真各部中,都有一些富者,他们虽不是酋长(孛堇),但其地位与孛堇相平。富者粘罕个人被掠之马就有三百余匹,其他资产及未被掠之马尚不在内,可见其富。而相反,贫者却不能自活,卖妻子不能偿。《金史·世纪》载:“民间多逋负,卖妻子不能偿。康宗与官属会议,太祖在外庭以帛系杖端,麾其众,令曰:‘今贫者不能自活,卖妻子以偿债,骨肉之爱,人心所同。自今三年勿征,过三年徐图之’。”[58]

这些富者之所以富,一方面靠债务,但主要是靠掠夺。辽代女真部已把战争作为一种职业了,这些战争纯粹为了掠夺。如《金史》:“昭祖及石鲁以众至,攻取其赀产,虏二女子以归。昭祖纳其一,贤石鲁纳其一,皆以为妾。”[59]《金史》:“桓赧乘胜,大肆钞略。”“桓赧恃其众,有必胜之心,下令曰:‘今天门开矣,悉以尔车自随。凡乌古乃夫妇宝货财产恣尔取之,有不从者俘略之而去。’”[60]“太祖至撒改军,明日遂攻破留可城,城中渠帅皆诛之,取其孥累赀产而还。”[61]这方面的记载举不胜举,这些掠夺来的人口都沦为奴婢或妾。如上引昭祖及石鲁虏二女子,各取其一为妾。《金史·欢都传》提到世祖时斡勒部的人杯乃有家人不歌束及家人阿出胡山,均为家内奴隶。

女真族奴隶的来源,除掠夺外,还有因犯罪及债务沦为奴隶的。《金史·世纪》载:“凡有杀伤人者,征其家人口……与所杀伤之家。”[62]这是因犯罪而沦为奴隶的。据《金史·太祖本纪》载:太祖举兵伐辽,“誓曰:‘汝等同心尽力,有功者,奴婢部曲为良,庶人官之。’”[63]这表明了在金建国前,女真族内部已有贵族、庶人、奴婢、部曲四个等级。《太祖本纪》又载:“收国二年(1116)二月己巳,诏曰:‘比以岁凶,庶民艰食,多依附豪族,因为奴隶,及有犯法,征偿莫办,折身为奴者,或私约立限,以人对赎,过期则为奴者,并听以两人赎一为良。若元约以一人赎者,即从元约。’”[64]收国二年是金建国的第二年,以上所说的大量庶民因各种原因沦为奴隶的状况,显然不是近期形成的,而是辽宋时期就有这种情况发生。金太祖之所以颁此诏,是因为对外战争掠来异族当奴隶的人多了,为扩大本族军事力量,迫切要求把原来沦为奴隶的女真人转为良民。所谓以两人赎一,或从原约以一人赎,当为以所俘异族人赎本族人,这不是废除奴隶制,而是表明了奴隶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