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
【经】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80],陈侯鲍卒[81]。
【传】鲍卒,何为以二日卒之?《春秋》之义,信以传信,疑以传疑。陈侯以甲戌之日出,己丑之日得,不知死之日[82],故举二日以包也。
【注释】
[80]甲戌(xū):为上年桓公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己丑:为桓公五年正月六日。两个不同年份的时间放在一起记事,只能选一个年份。
[81]陈侯鲍:陈国国君,姓妫名鲍,谥桓,即陈桓公。
[82]甲戌之日出,己丑之日得,不知死之日:《左传》认为是陈桓公死后发了两次讣告的原因。《公羊传》则认为陈桓公是甲戌日癫狂出走,己丑日才找到尸体,不知道是哪天逝世的,所以记了两天。《穀梁传》的说法同《公羊传》。
【译文】
【经】桓公五年,春天,正月,甲戌日、己丑日,陈桓公妫鲍去世。
【传】陈侯妫鲍去世,为什么要用两个日子来记录他的去世呢?因为《春秋》记事的原则,确定的说法用来记载可信的事,怀疑的说法用来记载可疑的事。陈侯在甲戌(桓公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这天出走,己丑(桓公五年正月六日)这天被发现已经死了,不知道确切的死亡日期,所以两个日子都记下来将其死亡日期包含在其中。
【经】夏,齐侯、郑伯如纪[83]。
【注释】
[83]齐侯、郑伯:齐僖公、郑庄公。如:到。纪:姜姓诸侯国,侯爵,在今山东寿光境内。
【译文】
【经】夏天,齐僖公、郑庄公去了纪国。
【经】天王使任叔之子来聘[84]。
【传】任叔之子者,录父以使子也。故微其君臣,而着其父子,不正父在子代仕之辞也[85]。
【注释】
[84]天王:周天子,指周桓王姬林。任叔之子:任叔,周王室大夫。任叔之子,任叔的儿子。同隐公三年“武氏子”一样,在朝中没有爵位,父亲年迈,由子代劳。
[85]代仕:代为担任职务。
【译文】
【经】周桓王派任叔的儿子作为使者来问候。
【传】“任叔之子”这个说法,是通过记载父亲来表明派的是他儿子。所以这里隐藏君臣关系,显示父子关系,是认为父亲健在而由儿子代劳出使聘问的做法不合正道。
【经】葬陈桓公。
【译文】
【经】安葬陈桓公。
【经】城祝丘[86]。
【注释】
[86]祝丘:鲁邑,故城在今山东临沂稍东约三十五里处。
【译文】
【经】鲁国修筑祝丘的城墙。
【经】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87]。
【传】举从者之辞也。其举从者之辞,何也?为天王讳伐郑也。郑,同姓之国也,在乎冀州[88],于是不服[89],为天子病矣[90]。
【注释】
[87]王:周天子,指周桓王姬林。伐郑:讨伐郑国,春秋期间天子亲征只此一役。
[88]冀州:古九州之一,据杨士勋疏:“冀州者,天下之中州,自唐虞及夏殷皆都焉。则冀州是天子之常居,以郑近王畿,则举之以为说。”当时郑国中心在新郑,地处豫州,与周王室所在的洛阳十分接近,故此处是以“冀州”代指王畿之地,并非是说洛阳在冀州。
[89]于是:于,在。是,这里,代指前面的冀州。
[90]病:侮辱、羞辱的意思。
【译文】
【经】秋天,蔡国、卫国、陈国跟随周桓王讨伐郑国。
【传】这是突出跟随周天子伐郑的国家的写法。经文用突出跟随者的写法,为什么呢?是为了避讳提到周天子伐郑的事。郑国,是和周王室同姓的诸侯国,就在王畿之地附近,在这里却不服从周天子的统治,因此使周天子感到耻辱。
【经】大雩[91]。
【注释】
[91]大雩(yú):天旱求雨的祭祀。大雩是大旱求大雨的祭祀,国君亲临国都南郊,谢过自责,使童男童女各八人边舞边呼雨。
【译文】
【经】举行大规模求雨仪式。
【经】螽[92]。
【传】螽,虫灾也。甚则月,不甚则时。
【注释】
[92]螽(zhōng):一种蝗虫。
【译文】
【经】螽虫成灾。
【传】螽虫,是蝗虫成灾。灾害严重就记载发生的月份,不严重就记载发生的季节。
【经】冬,州公如曹[93]。
【注释】
[93]州公:州国国君。州,周封国名,姜姓,建都淳于(今山东安丘东北),后为杞所灭。曹:国名,姬姓,周武王封其弟振铎于丘(今山东定陶),建都于陶,公元前487年为宋所灭。
[94]外:鲁国以外的国家。相:相互。如:相互来往。
[95]过:经过。
【译文】
【经】冬天,州国国君到曹国。
【传】对外国相互来往不记载,这里经文记载了,为什么呢?因为路过鲁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