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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究时段界定
本书选取耀华玻璃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力求对其产生发展到不断壮大进行系统、客观、全面、立体式的研究,在相关资料允许的条件下,做到了尽可能原貌反映事件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在对耀华玻璃公司现存档案资料查阅收集过程中发现,自1921年年底开始筹备建厂,到1936年9月比利时方面背信弃义,在中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巴黎和日本人秘密谈判,把其所控股份全部售予日本人为止[5]的十多年当中,无论是开始的筹备阶段、中国比利时合办的自营阶段(1921—1924),还是双方合办的托管阶段(1924—1936),相关档案保存较为全面、详细、完整、连续,甚至连一些总董、总理等人批阅的内容或是记载相关内容的纸片都被耀华玻璃公司完好保存下来,鉴于此,决定以1936年比利时方面股权转与日本企业为研究截止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