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对音乐产业的研究源于2006年。那一年,我所供职的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文化与传播产业”课题组成立并申报课题。其中,由浙江大学传播与国际文化学院的李杰教授负责的“数字娱乐方向”课题,我作为有关数字音乐产业方向的研究者有幸参与其中。至此,我走上了研究音乐产业的道路。2007年,我又有幸结识了时任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音乐系系主任曾遂今教授,在他的音乐社会学与音乐传播观念影响下,我逐步进入了音乐传播、音乐社会学和音乐产业相关领域的研究,并逐步树立了自己的音乐传播观念与音乐产业观念。2012年,我在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访学,从事音乐产业方面的学习与研究工作。直至这本专著出版,以前的种种研究经历都为《音乐产业论》这本著作的完成奠定了理论基础。
其实,我的音乐产业研究之路是曲折的。说曲折是因为在研究过程中,音乐产业的理论框架一直搭建不起来。虽然国内有一些相关的音乐产业行业的发展数据、报告、期刊和论文可以借鉴,但这些都是对音乐产业发展现象、动态及信息的梳理,只是停留在对观念与展望的表述阶段,而有关音乐产业的理论研究则相对缺乏,而且对音乐产业中的音乐法律和音乐版权的研究也一直停滞不前。然而值得欣慰的是,中国传媒大学录音与音乐学院在此领域却取得了一些成绩。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在徐沛东院长的领导下,在赵志安副院长的指导下,从2014年开始,如期发布“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这是中国音乐产业研究的风向标,中国的音乐产业界、学界和英美知名大学等有关从事音乐产业研究的学者和专家们都会聚集北京,探讨音乐产业的发展。对音乐产业的研究是非常复杂的,它包含众多层面,跨学科、多理论、多实践是其显著特性。我在写作和思考时,能够借鉴的国内资料和文献少之又少,自己的认识又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在研究的道路上一直没能出现高质量的成果。
直到2013年12月,我申请去英国利物浦大学的访学项目被批准,并于2014年9月成行。因此,我在英国利物浦大学音乐学院音乐产业硕士课程中学习了一年。正是通过这一年的学习,我对音乐产业的认知有了质的提高。我不只是对音乐产业的研究框架有了准确的认识,而且在音乐出版产业、音乐法律及唱片产业上也逐步形成了自己的观点。并且通过对英国音乐产业的研究对比总结出了中国音乐产业的发展特点,也在其中找到了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从此,我的音乐产业研究之路慢慢走向顺畅。
关于音乐产业,我的导师——英国利物浦大学音乐产业课程负责人Mike博士,曾告诫我一定要关注其“销售”(sales)特性。也就是说,无论在现场演出、音乐出版、唱片还是数字音乐产业中,我们都要用销售与市场交易的观点去认识与看待音乐产业的核心本质。更进一步说,音乐产业就是如何用音乐赚钱的问题。流行音乐的商业化与市场化促使了音乐产业的形成与发展,而美国和英国由于位于流行音乐的世界前沿地位也成为音乐产业发源与兴盛之地。本书中,我的音乐产业观点的建立与对理论问题的认识来源于英国和美国相关学者及产业人士写作的书籍,来源于在英国利物浦大学音乐产业课程的学习积累。我们开设的课程包括:唱片产业、音乐与法律系统、音乐管理、音乐与城市、流行音乐的研究方法、全球化与音乐产业以及音乐与日常生活等课程。以上两个方面,是我形成音乐产业观点的重要来源。
另外,有关书中出现的一些欧美国家的唱片公司名称、人名和相关专业词汇,为了保证其准确性,正文中一律使用英文,但在括号中会用中文标注,在这里特此说明。
汪月波
2016年12月30日
于杭州清雅苑